Re: [請益] 搞不太懂減價收受與實作實算

作者: b852258 (Lion)   2014-11-15 20:26:41
這個問題其實我也疑惑很久了。
我習慣都是用實作實算,尤其是鋪路。
但是當初上課的時候,老師是說數量明確的比較適合用實作實算。
例如吊扇、電燈...之類的,可以直接數得出來。
但是我那時候有個疑問是,設計五個,施工只做四個,這樣不就沒
照設計做,怎麼能用實作實算來計價?
那如果施工到一半發現只能做四個,然後辦個會勘,改成做四個,
數量有變更就要辦一次會勘,那我契約訂實作實算的意義在哪裡?
總價計算也要會勘,實作實算也要會勘,那不就失去這個方法的意
義了嗎?
所以像是鋪路這種計算面積的工程我才用實作實算。
然後實作實算跟減價收受的分界點在哪其實我也一直不懂。
我辦過一個工程,其中要將兩扇既有的門改成隔音門。
設計公司那時候以為兩扇門尺寸一樣,因此設計尺寸一樣。
後來驗收的時候才發現其中一扇高度跟寬度都少了幾公分。
那時候就在討論這到底要用減價收受還是實作實算?
後來決定是用減價收受,因為施工單位施工時發現有這個問題時,
沒有通知監造跟業主,自己擅自改動,沒有按照設計施作,所有採
用尺寸不符的減價收受。
我在想,因為門的尺寸設計時是固定的,數量是一樘兩樘,沒有那
種1.2樘的門,所以不能用實作實算。
不過之前也有遇過擋土牆設計做20公尺長,實際做19.7公尺長,會
計就在質疑這該用實作實算還是減價收受?搞得我也在迷惑到底使
用的時機在什麼時候。
大致上是這樣,希望有其他人也分享一下經驗提供參考。
作者: stoner320 (stoner)   2014-11-15 20:54:00
對阿!!隔音門案例,硬要凹的話,也可以用實做實算計如果市面上剛好有那兩種尺寸的門,實做實算也說得過去說實在我覺得這個問題無解,是工程會留給機關的裁量權
作者: black430 (夏夜晚楓)   2014-11-15 21:00:00
合約是實作實算計價 才能用實作實算吧!總價承包的契約 可能要靠變更設計處理
作者: b7736   2014-11-15 21:04:00
有編在契約項目才能實做實算吧 例如檔土牆若編每M多少就可若是編20M為一式 那應該不行吧...
作者: gilern (Gilern)   2014-11-16 23:10:00
設計20,接頭接尾只能作19.7就實作數量現地可以作20,廠商只作了19.7剩下0.3就減價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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