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dddd (咖啡大毒梟)
2021-07-25 00:07:40原則上賣文依板規3.3處置
賣東西總要貼照片和說明
用置底推文賣物實在很不實際
板規3.3的部份 做了小幅修改
違反者直接砍文和進咖啡渣桶7天
和賣文違規對應下才公平
新增板規3.9及3.10
並且砍除原板規3.7徵會員的規範
徵會員也一併至置底文推文管理
以上
板主 阿紅
請問板主,等於說徵買一律只能在置底推文,不能用發文了嗎?
作者:
redddd (咖啡大毒梟)
2021-07-25 00:13:00緩衝期到七月底 8月開始嚴格執行
另外推文借售等於還是不受規範,感覺新增的反而都是對徵買的限制
作者:
redddd (咖啡大毒梟)
2021-07-25 00:14:00因為徵買很單純就只要物品型號就好 推文就可以處理對吼,還有借售推文。這麼晚了我電腦剛才又重開機更新。我用手機修改一下規定。
謝謝板主費心,其實那篇討論對原板規有意見的人很少,但板主還是花時間進行修改,希望板友溝通不需要再酸言酸語
作者:
fx11235 ( w )
2021-07-25 00:56:00謝謝版大另外發文時記得會show版規3.3,建議一併調整也加入3.9,謝謝版大
作者:
jakkx (風藍)
2021-07-25 09:43:00辛苦了
作者: chrissuen 2021-07-25 10:17:00
辛苦了
作者:
lifeful (來福佛)
2021-07-25 11:38:00辛苦了
作者:
A1101166 (你有台幣我有肝號 )
2021-07-25 13:47:00推
作者:
shkevin (Blay)
2021-07-25 22:29:00版主辛苦了
作者:
ga86041 (Vetiver)
2021-07-26 01:32:00阿紅板大辛苦了~
作者:
gh34163 (這。)
2021-07-26 12:11: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