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iPhone板 板主 Ithildin 判決不公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5-01-24 16:43:41
※ 引述《Ithildin (伊西爾丁)》之銘言:
: ※ 引述《satan04 (亮)》之銘言:
: : =======================================================
: :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 :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 :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 :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 =======================================================
: : 1. 申訴人:satan04
: : 2. 被申訴人/看板: Ithildin/iPhone
: : 4. 申訴事由:
: : ┌─────────────────────────────────────┐
: : │ 文章代碼(AID): #1KmX7POF (iPhone) [ptt.cc] [心得] 小白點bug以及上下拉選?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Phone/M.1422004697.A.60F.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
: : 本人在推文中指出原po不要使用某功能即不會產生相關bug
: : 被檢舉後,板主依5.a水桶
: : 不服之理由:
: : 本人推文:「不要用就好啦 又不是殘障」,很明顯語意是指出不要使用即可,
: : 而板主卻用暗指原po為殘障為水桶理由,實屬牽強。
: : 如需用暗指原po殘障應不是用此種說法且語氣也大不相同,
: : 如果板主只是因為私生活忙碌,所以有人檢舉便便宜行事,
: : 隨檢舉人的標準,隨便水桶,可以辭職不幹不需要戀棧。
: : 本人去信指出,小白點本就設計給殘障人士使用,
: : 且板主也同意,但卻指出說明內並無殘障人士,
: : 那這樣本人非常好奇,
: : 殘障(身心障礙)為個人在社會生活方面不能充分使用自己能力的狀態,
: : 在小白點內說明指出是提供給觸碰螢幕有障礙者,那不即為殘障。
: : 回到我的推文本身,撇開小白點的設計初衷不提,
: : 本人語意很清楚表達的是不要使用,並非暗指原po為殘障,
: : 此為大眾皆能判斷。
: : 以上。
: AssistiveTouch(俗稱小白點)的說明文字如下圖,
: http://i.imgur.com/blKNKRd.png
: 如果要定義"觸碰螢幕有障礙者"那比較接近的應該是"殘疾/身心障礙",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A%AB%E5%BF%83%E9%9A%9C%E7%A4%99
: 而"殘障"一詞則是帶有攻擊性/歧視的用語,如以下新聞
: http://news.tvbs.com.tw/entry/50744
: 此外,即使此功能主要是提供身心障礙者輔助操作手段,
: 但也有不少使用者利用其虛擬按鍵功能減少實體按鍵的使用/磨耗次數,
: 蘋果也沒有說明本功能為"殘障專用/殘障限定",
: 而本次案件為AssistiveTouch愛用者認為受到影射自身為殘障,
: 因此板主這邊判定違反板規5.a之謾罵行為,水桶三日。
「殘疾/身心障礙」與「殘障」用詞應屬政治正確之範疇,
http://goo.gl/TD8zkq
如殘障屬攻擊性/歧視之詞,那以上新聞皆為歧視與攻擊性。
且據
http://goo.gl/ppExQ4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4%BF%E6%B2%BB%E6%AD%A3%E7%A2%BA
殘障已是政治正確較佳之用詞
若是要使用攻擊性字眼應是使用「殘廢」為是。
而板主對「殘障」之舉例實屬誤導,文中之職員不應禁止該族群使用站點。
不應將該職員的錯誤行為引導至殘障為攻擊性/歧視用語。
且這般擴大解釋本人為影射,以後有類似事件只要提到類似文句,便可以水桶嗎?
某人穿著清涼到酒店附近,被附近顧客騷擾,下面評論指出:
「不要穿那麼少/不要到附近,又不是酒家女」
這論點也是指出不要做某種行為,並非指稱某人為酒家女。
望群板主明查。
: : 5. 舉證 (如有需要)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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