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MobileComm 板主選舉案

作者: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8-01-27 19:40:43
本案為 #1QMP7DtI #1QMPAV0I 併案
0.
本案中 paul40807/nocesst 為 MobileComm 看板之板主參選人(第二次選舉時為實習板主)
無權重新舉辦選舉或是對你的參選資格做出任何處置
故 paul40807/nocesst 無法成為本案被檢舉人
1.
11/26 第一次板主選舉,未產生符合當選資格之板主
12/24 早上 P55555 發表參選文
12/24 晚上 第二次板主選舉
但 P55555 符合參選資格當中本板文章大於10之時間點有爭議
即 #1QMPAV0I 所謂的瑕疵
#1QFoiG45 (MobileComm)當中
小組長所言:
考量 P55555 板主於管板上已有心力不足之情形,本板直接拒絕 P55555 之參選
感謝您的熱忱
檢舉人所言:公告不清楚,且徵選公告內未明確註明「P55555不得參選」
關於此點
由於板主選舉為公開且不限定對象,僅要求門檻
不可能預先知道幾十萬使用者中誰會來選
於公告文中就直接限制禁止參選名單實為不可能的事情
僅能就報名的參選人做資格審理
何況 P55555 參選前並非與 MobileComm 中其他使用者有所不同
所以公告文不可能會出現「P55555不得參選」之類的字句
(除非該使用者為該看板違規累犯才有可能)
所以檢舉人發表參選文之後才做審查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而就檢舉人當時同身為 mobilesales 板主
小組長認定檢舉人的工作量並不足以負荷管理另一個高人氣看板
但後來小組長來信詢問群組 #1QFyd4C1 (MobileComm)
也就是檢舉人所稱並沒說沒空的人不能參選
所以群組認為板主選舉可交由選舉人公評
不一定要在投票前由小組長直接駁回
待選舉結果出來再做最後審核即可
2.
本群組並無規定板主徵選之標題規範
板主此一標題並無違反任何規定
檢舉人之訴求不成立
3.
第二次板主徵選於12/24開始投票
檢舉人12/26寫信退出選舉
首先,小組長認為檢舉人已是 mobilesales 板主
小組長在拒絕你參選的文章中看不出任何意圖使你不當選的資訊
#1QFoiG45 (MobileComm) 中並無過度渲染不實資訊
其中的引文顯示檢舉人當時人手不足徵求板主
再者,投票到一半退出參選是否有效力?
就群組爬閱幾個組務板,並沒有找到相關事項可以參考
有case是投票之前就反悔不選了
MobileComm 於前任板主去職後人力嚴重不足
第一次板主選舉時又未有符合資格之板主產生
若於投票到一半要停止某一參選人參選唯有取消票匭全部重投將會曠日費時
所以投票進行時板主未依檢舉人的要求停止你參選板主
並無違反現行中任何可參考的規定
若你確實當選,到時候再取消你的資格即可
4.
所以 MobileComm 的板主選舉是否有瑕疵? 過程中確實存在
沒說 P55555 不得參選,沒說10篇文章是什麼時候之前
但群組認為你的參選資格已於12/24晚上由群組改正
改正後此瑕疵並無造成你的參選權益受損
板主當選人也未見因為這些瑕疵而得到任何利益
故 MobileComm 的板主選舉不需重新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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