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道德不能套用單一原則

作者: YangWenli (半退隱中)   2023-12-30 21:02:14
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為事,立為天子,則放之,何也?」孟
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萬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
于崇山,殺三苗于三危,殛鯀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誅不仁也。
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則誅
之,在弟則封之。」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
愛之而已矣。」(《孟子‧萬章》)
儒家的道德是以「真心對情境的感應」為本,不是以「抽象原則
或法律」為根據。這一章講舜的弟弟象多次企圖謀殺舜未遂,舜不僅
沒有處罰象,還給予封賞。類似的情境有管蔡之亂,管叔、蔡叔是周
公的兄弟,周成王即位後,周公攝政,管、蔡不服,散播周公有意奪
位自立的謠言,並聯同殷商遺民起兵叛變,失敗後受到周公嚴厲的處
罰。
同樣是兄弟做了犯法之事,為什麼舜和周公的處理方式截然不同
呢?首先儒家並不是從功利主義的角度出發。功利主義看的是行為的
後果,象只害一個人所以罪輕,管蔡是大規模叛亂,影響眾多人民,
所以罪重,這固然也沒錯,但這不是儒家考量的重點。其次也不是拿
單一原則套用到所有情境,如果一切以親情為重,顯然和周公的所作
所為有衝突;如果一切以國法為重,舜的行為又解釋不了。
「真心」講究的是無私,優先照顧、考慮別人,但真心有各種表
現方式,須視具體狀況作斟酌拿捏。以舜來說,雖然象的行為非常惡
毒,但畢竟是自己的弟弟,舜對象還是抱持親愛之心。從法律上來講
象固然犯了罪,但因為當事人是自己,發生地點是家庭,所以舜可以
不追究,優先保護弟弟。管蔡的叛亂不光是家庭內部的問題,是對周
朝政權發起挑戰。周公身為周朝的臣子,不能自私地只想到自己的家
族,還要考慮整個國家,因此不得不選擇「大義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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