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Rhinos版主kenmy不當判決

作者: mousepad   2013-11-24 04:11:17
裁定:
以kenmy板主之裁定為裁定,
執行一年水桶。
說明:
〇、本案為Rhinos板事務,
依規定應先於Baseball_BM板,對板主進行第一次申訴,
待板主回應後,再於本板向小組長層級,進行對板主的第一次向上申訴。
因此,本案原擬不受理。
然而,既然k板主已主動於本板回應,
為簡便使用者申訴程序,
破例直接受理。
日後關於Baseball板、Elephants板(及其繼承球隊之隊板)、Monkeys板、
Rhinos板、Lions板之申訴,
仍應先於Baseball_BM板,對板主進行第一次申訴,
不得以本案為例要求組務直接處理。
一、棒球群組近期人力不足,申訴處理進度嚴重延宕,謹此鄭重致歉。然由於本站
對申訴的保障以至少一次向上申訴為原則、繼續受理第二次上訴為上層管理者
認定有特殊情況下的例外,因此本案原則上將以本裁定為最終裁定。
二、k板主裁定違規之理由充分並合理。
kenmy板主於#1ISziuNo (CourtBasebal)中引述原po發言內容,
認定原po有挑釁、人身攻擊之嫌,
組務裁定k板主之認定理由成立,
所引用之板規亦相當明確、未見瑕疵。
三、本案之處分為合併先前兩次累犯執行一年水桶、而非僅以本案執行一年水桶,
屬適當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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