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aseball板水桶判決

作者: mousepad   2014-01-26 05:14:55
※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 裁定:
: : 二、原條文自本裁定發文時間起30日後失效。
: : 新條文若仍以數量管控為原則,應酌增對文章性質區別。
: : 例如,單一使用者單日轉貼新聞之總量不得超過特定篇數。
: 此裁定已過30日,但棒球板板主並未針對此裁定做出相應措施,未在裁定後針對此條
: 板規做出調整。
: 煩請群組長處理一下了。:)
板主近期有來信詢問修正的方向,
我也已經重新說明了一次我裁定時的想法,
相信近期內板主應該會對該條文有所修訂,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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