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Elephants 版主 Runken 不當判決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4-08-14 07:58:23
※ 引述《FlyFreedom (福利蛋™)》之銘言:
: 本案受理。
: 本案重點只有一個,即申訴人提出的「何以板主認定嚴重到需要永久水桶」,
: 請 Runken 板主整理一下因板規第十三條而被永久水桶的判例給我參考一下。
#1HKjVFF6
推 zxcvbbb:檢調看到了嗎 03/27 19:28
推 zxcvbbb:Sorry 戳到大家痛處 03/27 19:34
板規13 永久水桶
#1HKm-2on
推 rescueme:第一場耶,賺點外快臭了嗎? 03/27 23:31
板規13 永久水桶
以上兩位都是暗示收錢or打假球的推文,違反板規13的毀謗名譽
第十三條
雖上述板規未訂者,但仍禁止違反法律、善良風俗、毀謗名譽、惡意鬧板等不當發言。
罰則:警告一次,情節嚴重者劣退+三個月至永久水桶。
而原申訴人的推文
#1Jwhf80v
推 jay90482213: 有騷寶寶幫忙說不定可以噓噓QQ 08/13 09:34
是在以下文章中
33533 27 8/13 areg5678 □ [新聞] 陳家駒藥檢 蓄洪沒「噓」意
該文章清楚說明陳姓捕手被抽到藥檢,喝了很多水卻無想尿的感覺
也說明剛練習完流很多汗,是當下尿不出來的原因
之後稍事休息、身體補水完後,就有想尿的感覺
本來就一點都沒有任何問題的文章,板友頂多因為文章標題提及"洪"而開些玩笑
但j板友卻直接天外飛來一筆 "有騷寶寶幫忙說不定可以噓噓QQ"
會提及騷寶寶,估計跟之前八卦傳言兩人在一起的關係
尿不出來為何要提及"交往的人"??
就算如j板友後面所說,是幫忙拿水
但新聞中,陳姓捕手已經自行喝了三瓶水
我也從來沒聽過"特定人士幫忙拿水可以幫助利尿"(因為陳想要能尿出來)
不管是我還是板友,立即就想到"性暗示"
因為提及女性(騷寶寶)、性器官(噓噓)、動作(幫忙)
且經板友指責後,j板友也無任何"解釋"的行為
以往有發生過板友稱攝影師為色淫師
我也有就"淫"字而用板規六來處理
第六條
禁止使用任何不當的匿稱來稱呼個人或球隊。
罰則:警告一次,情節嚴重者三個月至永久水桶。
但也因為攝影師常拍"美女",所以對於板友並無太大的處分
此新聞事件既無說明陳與騷寶寶的關係以及"較限制級"的文章與暗示
但j板友卻把近期的八卦拿來提及,並"開玩笑"(j板友事後說明)
玩笑開過頭,也一樣會有問題的,並非一句"玩笑"就可以帶過
所以我以第一時間的主觀認定,以及板友們也如此認為嚴重來做輔助
考量後,決議用板規13來處置,並認定情節嚴重,給予永久水桶
當然,後續溝通也讓我覺得沒必要減輕水桶期限
因為若真的覺得自己玩笑開過頭,是不會這樣"解釋"及"道歉"的
而且若為j板友所用的詞"性騷擾",那更不是加害人說沒有就沒有
而是被害人主觀認定,以及旁人的認知
以上是我的解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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