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nkeys-middy11-2015/11/08

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5-11-08 16:26:33
英文板名:Monkeys
板主帳號:middy11
簡述事由:
[本來沒有上訴的想法 但是該版主在時限內不予理會baseball_bm之溝通 故於此申訴]
版主因為我在 #1MDtjLQu (Monkeys) 文章裡面提問質疑樓主的立場:
噓 msk127: 你是不是每天晚上 都盯著城之內粉絲團的美圖怕邱勤? 11/02 23:41
就認為我這個問題是在針對樓主人身攻擊:
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暗喻什麼
引用以下板規01條,水桶30天
【第01條】文章/推文內容有對於球員、教練、板友及任何人進行人身攻擊者。
●罰則 水桶30天+退文/水桶30天
溝通訴求:
我想我不是反串這件事情板上的人都很了解
而那篇樓主刻意使用前LMG的粉絲團人數
跟阿給和鋒哥的粉絲團人數作比較
來證明球團經營成功跟兩位球員沒關係
由於我覺得樓主是純粹來胡鬧
因此噓文質疑她是不是將前LMG當作自己的性幻想對象
所以才會說出這番言論
如果今天我斬釘截鐵地說她對著LMG作下流的事情
你水桶我
我絕對不會有任何意見
但請注意
我使用的是"疑問句"
噓 msk127: 你是不是每天晚上 都盯著城之內粉絲團的美圖怕邱勤? 11/02 23:41
如果質疑跟提問叫作人身攻擊的話
那這樣板上所有對於球團運作
以及球員教練不合的質疑
不也是對於當事者的人身攻擊嗎?
而且令我感到詫異的是
隨後也有版友留下類似的噓文:
→ hateself: 沒看過這麼廢的 11/03 01:43
→ hateself: 你確定那些粉絲團人數不是一堆為了打手槍加進去的? 11/03 01:43
我想這個板上也有一堆人加了這幾個前LMG的粉絲團
如果這樣的噓文不算對這些版友人身攻擊的話?
請問版主裁定的標準是否個人裁量的因素過大了呢?
因此
我想了解版主認定人身攻擊的理由為何?
以及這個提問到底攻擊到誰?
檢附證據:
#1MDtjLQu (Monkeys)
R: [討論] 如果31 跟 52離隊~你還會進場嗎??
再給個提示
米糕官方粉絲團人數29萬人
Amis粉絲團人數28萬人
伊伊粉絲團人數36萬人
至於大師兄粉絲團多少人呢? 2萬人
鋒砲粉絲團2萬8千人
這樣一列出來應該就很明顯了吧
因為桃猿主場經營的好,才有鶴冠雞群的球迷數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