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板板主Hijikata任意劣文並延伸法規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6-08-03 21:57:51
※ [本文轉錄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bll135 (洪爺)
標題: Re: [公告] kuluma bll135 = GoRockMyLife
時間: Wed Aug 3 21:57:34 2016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引述《bll135 (洪爺)》之銘言:
: : 這就是我對 kuluma 的檢舉,請你自行參考我的檢舉信
: : 或者kuluma這個帳號的上一篇文章
: : 而你選擇的是不回應我的檢舉信
: 如果你看過板規就知道...違規不能發文期間
: 就沒有檢舉權利...
3.已被水桶之板友,須在水桶解除後,方能行使檢舉權利。
被水桶跟被劣退是一樣的?你堂堂NBA板板主要跟我玩文字遊戲?
請你自己跟小組長解釋,那封你置之不理的檢舉信之前你有沒有對我進行水桶操作。
: : 第一, NBA 板有打臉文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 : 第二,我澄清了他的錯誤資訊。對錯誤的資訊以正確回應,天經地義。
: : 第三,他本來就是陽酸。我說不說都一樣。
: : 第四,根據你不處理我檢舉信的行為。
: 你的四點...其實根本都可以在看過板規的方式下進行
: 不違反板規也能達到相同目的不是嗎?
: 並非因為這四點而要凌駕於板規之上吧
我做錯了,就處罰我。
但我不認為我錯了,咱們照申訴流程走。
: : 我不接受任何交易,任何妥協。不認為我做錯了什麼,也不需要任何憐憫。
: : 做為一個弱隊的球迷,我是一個鐵錚錚的太陽迷,不需要因為誰的說情或同情而減刑。
: : 你怎麼想,你就怎麼判。我怎麼想,我就怎麼做。
: : 如果我做錯了,請懲罰我,並且以同樣的公正對待別人。
: : nba板不同於隊板,當一個版主的基本就是公正而已,這點想必不需要我教育你。
: : 而我認為我沒錯,所以我們直接在組務把這件事情搞定。
: : 我不需要你的減刑,我也不會對版主不管的不實言論做出任何妥協。
: 我只是認為根據來信提及的內容 或許有待與其他板主討論進行改判之處
: 並未提及任何交易與減刑 說真的我看不出你這段是怎麼冒出來的...
: 最後也只是請教你來NBA版發文前 可否因為你擔任過大板板主的經歷
: 了解需先看過像NBA此種大板板規再行發文?
: 說真的今天不是球迷立場問題 而是發文前麻煩看一下板規的問題阿
: 最後還是請你日後發表類似文章 請先看過NBA的相關規定以及板務
: 我相信是能在不違規的狀況下做出澄清文的
上面我懶得回了。小組見。
最後,所以 kuluma 的違規文章跟我的檢舉信呢?
還是NBA板歡迎的、不處理的是這種言論?
NBA板板主不對不實的造謠行為有任何處置
是否就是一種縱容?
Hijikata ,我以後是否可以稱呼你為網路不實謠言與太陽黑的同路人?
你可以繼續飾詞狡辯。而我會更瞧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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