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板Hijitaka之判決不符板規與比例原則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6-08-12 13:18:13
補上 版規5.2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moon) 看板 NBA
標題 [公告]板規5.0
時間 Fri Jul 5 23:43:0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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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則
※一、文章砍除原則※
1.一人一日發文總數五篇,多者刪除.(分身視為同ID,自刪文章亦算.)
2.無意義之球員文。
爭吵、離題、引戰、人身攻擊、無關NBA
3.使用錯誤分類、任意更改標題者.
4.無意義之炫耀、喊戰、閒聊等似連線版文章。(認定標準參考其他補充事項)
  5.討論串已S者,請勿回覆.(仍可推文討論)
 ※二、發文格式※ 
一、Live:轉播文,每場比賽一篇為限,需附上至少一個可觀看之轉播連結。
以賽前半小時為準,先發者先贏.
        重複者情於須於10分鐘內刪除,違者判決警告一次。
        禁止將轉播網站之連結修改營利。請放上原本轉播的連結,違者板主將
        視情況處分.
二、Box:賽後數據,每場比賽以一篇為限,板主得視情況決定留精美者或先發者.
過往之戰績、數據、BOX、更改標題為[舊聞],一日版面總數限定兩篇
違者刪除.
BOX、Live兩分類不計入單日發文總數,但若發其他分類文章,則計入.
        (例如BOX發五篇,再發一篇討論則屬超貼,再發一篇LIVE則不算)
三、外絮:外電翻譯,發文者最少必須說明或翻譯文章內容大綱,翻譯字數須滿足
        150字,譯文須符合原文,不得添加無關字詞,外絮以雜誌、地方報
        專欄的文章適用,須經基礎查證,字數未足或者陸聞,請使用[情報]。
        此分類須加註相關心得,個人意見可附於其中.
(註:需附上連結否則逕行砍文)
四、專欄:由媒體專欄、運動網站、運動部落格文章,須滿足150字,
        轉貼者須附上原文網址連結以及出處.每 ID 每天限發一篇專欄.
五、情報:有關NBA新聞、每日戰績、電視轉播表、自行整理的NBA相關訊息。
每 ID 每天限發一篇情報,內容雷同者原則上只留一篇,以第一篇發表
        時間為準,此分類須加註相關心得.
相關訊息須附來源,違者刪除
(新聞標題及內文球員姓名請一律使用英文姓名,球隊名使用台灣譯名)
(若標題中譯名符合台灣通用譯名可不修改,由板主群判定)
六、新聞:台灣新聞(具實體媒體,電視台、報紙等)於文章內需附上文章作者與
        文章連結,每 ID 每天限發一篇新聞,內容雷同新聞原則上只留一篇,
        以第一篇發表時間為準。須注意新聞之即時性與即期性,非當天新聞
        原則上禁止轉貼,但若為板上尚無之消息,則可轉貼.
        禁止「快訊」形式新聞,非台灣新聞者請使用情報分類.
七、討論:發表對NBA相關議題的各項討論,字數以150字以上為原則.
        每 ID 每天限發一篇討論.   
八、心得:對於NBA的球員、比賽內容、數據分析,相關的個人見解和心得,
須遵守既有板規,字數150字以上.每 ID 每天限發一篇心得.
   九、其他:「亦伸文」
        關於李亦伸之文章,標題末須加註lys,總板文章數限定一日總數三篇
, 1人ID限定一篇.
        「板務」
        關於本板相關事務,應使用分類[板務],字數須滿足150字,亦得遵
        守相關發文規範.
「陸文或港文」
不論是使用外絮以外何種分類,
標題及文中的球員名稱請一律使用英文姓名,球隊名稱使用台灣譯名
以利閱讀。
(若標題中譯名符合台灣通用譯名可不修改,由板主群判定)
「祭品文」
請使用分類[祭品]、[發錢],一人一日限定一篇,並須於一個禮拜內兌現
        ,發送至少10位板友以上,若贈與內容過少,內容違反既有發文規則,
        板主視情節刪除或水桶劣退.
        「問卷文」        
        問卷無私營利性質者(非廣告)可另開分類[問卷],亦得遵守以下規範
        1.問卷文需經所有板主同意,標題需以[問卷]作為分類.
        2.一週內限一篇,所有板友共享此權利,
        3.必須和NBA或著籃球、體育運動相關.
        4.必須給予填答者P幣回饋.
        5.勿請板主代為PO文.         
        「轉錄相關」
 
        轉錄之文章,應與本板主題相關,轉錄文章數視為一日發文配額,請勿
        轉新聞.
「影片分享相關規定」
 1. 相關影片分享
BOX文底下,請分享NBA官網連結,勿連結私人部落格其餘部分請洽
影片版討論.
2. 影片分享部落格
只能放在簽名檔,其他如推文或是文章內文有分享之影片連結,皆
以官網為主以影片解說戰術之文章不再此限.
PS. 所有回文文章,字數未達150字以上刪文,一人一日三篇為限.
(1)違反板規一~三者(2)字數不足、超發者(3)錯誤發文格式者
三日內上述三種被砍文原因達第二篇者,水桶一周.
七日內上述三種被砍文原因達第三篇者,劣退+水桶一個月,相關文章
        罰責若無法劣退改以水桶六個月代替.
上述處分合併其他罰則時以違規一次計算,例如第一次文章遭刪除達兩篇判決
水桶一周,出桶後又犯其他條款,累加仍為初犯->二犯 判決水桶一周.
 ※三、發文/推文限制※
一、原作者不得惡意竄改、刪除推文,必須尊重所有看板參與者之權益。
二、內容過度簡略或有鬧板行為之文章/推文(認定標準參考其他補充事項)
無意義之球員文。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引戰。
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集體爭端/披露個資者,若為文章版主得劣文退回。
三、不得以看板板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 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對於遭受人身攻擊之板友,若其原
言論並無任何爭議,則板主有權加重攻擊者之處分。
(註:引戰程度嚴重或人身攻擊之藏頭文除刪文外,視同違規一次,崩潰一詞,
     如明確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為挑起爭端之範疇.)
四、請勿回文公告,對公告有問題可寄信或是po文討論,違規者版主得刪文/劣退之。
五、文章內請勿使用注音文,推文中如使用注音文,超過三個字予以警告一次,
六、於同一篇文章進行不當噓文達5次以上。(有認真討論則不在此限)
 七、看板禁止未尊重板友之個板文及自介文。違規文章版主得刪文或劣文退回,
八、禁止重複類似論述、跳針、洗版、大量洗同主題文章數。
九、討論串已S者,請勿回覆,回覆者即違規,版主有權刪除之。(仍可推文討論)
 十、禁止以不雅暱稱稱呼 版友/球員/球隊,細則如下:
甲、硬限制(關鍵字出現即違規):
(1)含有負面、惡意文字。
例如:髒、爛、廢、屎、孬、賤、渣、姦、...等等。
(2)含負面、不雅等人、事、物。
例如:強暴、垃圾、廢物、毒瘤、智障、懶覺(男性生殖器)、
屄(女性生殖器)...等等。
(3)指涉私人隱私、不實指控(若經球員或官方新聞證實則不再此限)。
例如:病史、醫療行為、犯罪行為...等等。
乙、軟限制(可使用,但請酌量):
(1)文字遊戲、扭曲字形、諧音藉義。 例如:小午、唬人、大腸...等等。
(2)引申詞彙、戲謔用語。 例如:寶春、大茂、更生人、黑雷、黑刺...等等。
(3)針對球員姓名進行戲謔之用詞。
丙、補充說明:
(1)若球員本身有相關負面要聞,則為可受公評的範圍,其下相關之暱稱可容
許之。
(2)板眾應酌量使用,若不斷重複、蓄意使用企圖引起爭端者,板主仍會根據
量來判定,而至於垃圾、廢物、懶覺等廣義以及涉及女性觀點之嚴重詞彙
,仍會無視動機以行為處理。
十一、有相關Kobe Bryant之消息,若內文並無提及有關任何性侵疑雲之內容,
於回文當中不得提及任何影射該事件之詞句。
例如:丹佛相關、服務生相關、法院相關、105...等等。
有相關Lebron James之消息,若內文並無提及有關任何母親一事
,於回文當中不得提及任何影射該事件之詞句。
例如:媽媽相關、West相關...等等。
其他字彙可由板主判定或查察決定之。
  附則
 ※一、罰則※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一週,三犯水桶一個月,四犯者水桶四個月,五犯者水桶半年,
  依次累加,五犯以上者,每增一次則以水桶半年計,遇特殊情況,版主有權視情況調
  整罰則內容,但須於公告中說明.
任何板友之違規,扣除進桶時間外,每三個月內無違規之情事,則違規可消去乙次。
(例:某板友於2013/1/1因違規進桶一週,倘若於1/8出桶後三個月皆無違規,則可自
動消去乙次違規。)
(註:若有心人士刻意利用此制度避免罰責,板主有權不採納。)
  Live文、置底閒聊區得以從寬認定,但行為嚴重者應以辦理之,以質和量判定.
 ※二、檢舉須知※
來信檢舉需在三日內文章,逾期不受理,但可作為期限內檢舉之相關證據,檢舉時以私
信告知板主,須符合檢舉格式,已被水桶之板友,須在水桶解除後,方能行使檢舉權利.
 檢舉人亦不得檢舉已入水桶之板友,待板主公告處理完畢,再行檢舉下一封.
檢舉人不許修改事證中版友言行,否則視為誣告,亦不得威脅板主,違者永不再受理相
 關檢舉.
 檢舉格式:
 標題: [檢舉] ***檢舉人ID***
 內容:
(1)檢舉人:自身之ID
(2)檢舉事證:包括文章代碼(標題前大寫Q)以及檢舉內容.
 ※三、申訴須知※ 
 
  對於己身判決不滿之板友,應私信於板主申訴,並附上相關理由或證據,若仍不滿處
  理之判決,可上訴至組務(CourtBasketB),亦不得恐嚇威脅板主.
  
 申訴格式:
標題: [申訴] ***申訴人ID***
內容:
(1)申訴人: ***(ID)***
(2)受處分公告文章代碼:
(3)申訴理據:
(4)原判決文:(須完整附上) 
 其他
 ※看板發文範圍※
Ⅰ本看板為NBA板(美國職業男籃討論版)其討論範圍如下:
 一、人方面
 分為球員、教練、老闆與高層.
 球員:
▉▉▉▉ ▉▉▉▉▉▉▉ ▉▉▉▉
夏季聯盟 現役 退役
(新秀)
 新秀:以夏季聯盟也列為現役球員討論,若目前不再夏季聯盟者,則不再討論之列.
 另外有其相關加入NBA之新聞為主也可參與NBA版討論.
 現役:以合約為標準,若未續約並且未在退役可討論之名單內則不在討論之列.
 但相同的是有其相關球隊感興趣之文章亦同為現役討論名單.
 因此相關亞錦賽、歐錦賽、美錦賽等賽事,以符合上述討論球員為準之球賽可討論.
 此標準下,目前無合約者且未符合上述球員準則者,則不在討論之列,
但若是有其相關加入NBA之新聞則可討論之.
 教練:
 教練同球員,惟夏季聯盟之教練不在討論之列.
 老闆與高層:以現役為準
二、事方面
(一)、球場上的表現
(二)、球場外的軼事
(三)、是球員或球隊事件的討論與分析
Ⅱ其餘部分請洽相關看板,如NBA影片者:NBA_Film、球衣相關者:NBAJerseys
、台灣籃球者:basketballTW、笑話者:joke等。
 ※二、閒聊性質相關認定※
 基於公益大於私益原則,文章須符合公益,並且應避免主觀意見,文章內容戲謔用詞過
 多、主觀成分過重、無實質內容者,則視為閒聊性質,應以整體內容視之.
舉例說明:以某項看似客觀數據或是一段敘述做出結論,因此我認為
       某某球星是廢物或是某某球星>某某小咖,此種私益行為未
       顧及到其他版友權益,會以閒聊文將之刪除。
 ※三、簽名檔相關※
 採事後認定制,BOX、情報、新聞及外絮等翻譯非屬自我創作等轉貼文章,不能放置
 簽名檔(屬於文章自我風格)外,其餘如討論、心得、及專欄文(非轉錄者)可附上簽
 名檔.但以附上他人ID形式之推文者則禁止,引戰、違反板規三者禁止,違者刪除,
 內容違反板規者,適用於附則之懲處標準.
 ※四、分身條款※
分身與本尊視同相同ID,一律同罰。施行細則見下:
a.分身續犯者,採兩者帳號已累積最大刑責與以累加.
    例如本尊累積水桶四個月,分身再犯另外犯行即加重為水桶六個月.
b.本尊已入水桶,分身再度發言,被發現者,計以本尊剩餘刑期.
    例如本尊服刑中尚餘300天,分身再度發言,則判決水桶300天.
    
c.分身之舉證須以短時間內至少IP三處雷同,自行承認、他板判決可捺入參考,
    由板主認定.
d.已知分身且被本板公告者,日後不論本尊分身違規,一併執行罰則,不再另行舉
    證是否為分身。
e.若受罰者濫用分身情況嚴重(多分身或不斷違規等情況),將提交帳號部處理之。
 ※五、板主權利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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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Hrkcv27 (NBA) [ptt.cc] [公告]板主權利及義務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BA/M.1373039033.A.08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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