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結果:維持原判
判決說明:
(一)針對案主申訴的第一部分,組務認同板主之判斷思路,在閱讀完原文脈絡後,
組務亦認為案主受懲處之發言有強烈因果關係之推論(因為....只好....)。
此部分一為案主個人之揣測,並無實際證據(如當事人之自白)佐證,極易造
成板面糾紛和球迷對立,在此部分認同板主之裁決。
(二)案主申訴之第二部分,在過去上訴案中,板主已有說明文章內的違規,是每犯
一條板規便記違規一次(#1P94IaiR (CourtSports)),因此案主該篇文章被劣
退,是該篇文章所受之最終懲處結果,並不影響未來案主有再犯情形時,板主
認定過去曾有三次違規事實,從四犯起判實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