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文
要求bell板主需於9/28晚上9:30前完成「解除此申訴案所有相關水桶」事宜
否則需處以「第二次警告」並執行緩刑內容
根據bell板主上站紀錄,板主確實於9/28晚上9:30上站,並參與今晚BVB-SCF的比賽討論
《ID暱稱》bell (黎明來前最黑暗)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324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98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09/28/2013 21:14:06 Sat 《上次故鄉》114.42.76.53
《 五子棋 》 3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但未處理此裁決內容,導致目前所有相關使用者(共十六位)仍處於噤言身份
小組長在考量過後
決定從寬認定,假設bell板主並未及時閱讀裁決文並於期限內遵循小組長的判決
因此調整部份裁決如下
針對bell的裁決,第二項內容修改如下:
須償還水桶名單內這十六位使用者的水桶內容
以今日此時為限,累積日數應為39日(8+5+3+3+3+3+3+2+2+1+1+1+1+1+1+1)
若於未來兩年內接獲小組長第二次警告,將由小組長代為執行此水桶判決
針對BVB_09板主的裁決,第三項內容修改如下:
即刻解除此十六位使用者水桶,最遲需於10/2凌晨2:45前完成(BVB-OM的比賽時間)
若未完成解除水桶,小組長將給予板主第二次警告
其餘裁決未變
請bell板主確實閱讀裁決文並調整其罰則
此文嚴禁推文或回覆
若相關人士對小組長裁決文內容有意見,請備妥相關證據前往CourtSports向群組長上訴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