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不能接受[email protected]板水桶判決 !

作者: RJJ (傳說中的小米)   2017-03-04 06:26:57
請問一下板主是否要回應此問題?謝謝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你說的非常有道理,但是我要問的其實就是第一句
: 你的「商業廣告資訊」的定義是什麼?
: 板規裡禁止商業廣告組務沒有任何異議
: 但是板主在執行的時候至少應該要有點客觀上的定義
: 從此案看來,你似乎是認定只要出現書名即為廣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