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willy219) 檢舉羽球版mufo網友惡意引戰

作者: greenpeace21 (夢見街)   2018-01-26 22:59:54
以下兩點陳情
一、原申訴文中,我指出littlelike包庇mufo的案例有4項
但littlelike的回應文中避重就輕,只說明其中一項
其他3項mufo違反版規、甚至人身攻擊違法的行為,litttlike都沒解釋
包括:
https://www.ptt.cc/bbs/Badminton/M.1513766814.A.5B0.html
mufo在推文嘲諷其他網友沒眼睛沒腦
https://www.ptt.cc/bbs/Badminton/M.1513690666.A.DCA.html
明明原文在討論球星
mufo在推文卻以「你的VTGZ(球拍)沒有教你這些嗎?」跳tone挑釁
https://www.ptt.cc/bbs/Badminton/M.1514138419.A.F22.html
mufo嘲諷F9999網友是中二屁孩,直接人身攻擊
這三項更嚴重的包庇行為既然littlelike無法解釋,鑑請版主明察給予處分
否則若此判例一出,羽球版不就可任意汙衊他人「中二屁孩」?
二、針對littlelike唯一有解釋的那一點
littlelike的論點是:
「此前文章greenpeace21和mufo版友有爭吵,兩人有互相嗆聲的情形,
因此不算單方面挑釁,視為兩人互相爭吵」
所謂互相爭吵,理應限制在「原討論的主題」內才算互相爭吵
言論自由是保障大家理性討論、提意見的權利
但mufo是在一篇和「原討論主題」毫不相干的文章中,主動跳針引戰
試問在一篇討論「該如何避免腳起水泡」的文章
莫名嗆原po「球拍沒有步法加成,給差評」
如果這不是鬧版挑釁,請問甚麼才是鬧版挑釁?
既然mufo的推文完全離題,並不是要闡述意見,而只為了針對網友延伸戰火爭吵
明顯已違反版規7-1 禁止引戰、挑釁、未指名暗示攻擊、鬧板
應予水桶處分
否則此判例一開,下次我看到mufo的任何發文
馬上推文嗆他「回家玩你的便宜軟拍,別出來給人笑」是否也一樣沒事?
盼RJJ版主能重新思量,修正判決,謝謝!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裁定:
: 檢舉不成立
: 但請板主改善處理方式
: 說明:
: 一、就被檢舉部份來說,該推文是否違反板規應該板主判定
: 而板主的裁定,參見其說明,組務認定並無明顯偏頗之處
: 因「鬧板」不成立,故裁定「包庇網友亂板」的部份不成立
: 二、但就板主處理方式來說
: 收到檢舉信後無論內容為何,置之不理都不是一個理想的作法
: 以 Badminton 板的使用量來說,相信板主(群)收到的檢舉量應該不致於高到一週以上無法回應
: 未來請適度的回應各檢舉信件
: 若是有困難,請在本文下方推文說明
: 因未回應檢舉信,兩名板主(littlelike 及 willy219)口頭警告一次
: : 7-1 禁止具有引戰、人身攻擊、挑釁、未指名暗示攻擊、鬧板等之
: :    文章、推文、簽名檔,違者水桶。
: : 在引戰部分,只有greenpeace21一人認為如此,因為此前兩人已有互相爭吵
: : 該篇文章並無其他人認為mufo話語有所不妥,個人判斷為兩人爭吵的延續
: : 在人身攻擊部分,此言論並未有人身攻擊之嫌
: : 挑釁部分,在此前文章greenpeace21一人公開要與版友對賭
: : 並開始與mufo版友有爭吵,兩人有互相嗆聲的情形,因此不算單方面挑釁
: : 視為兩人互相爭吵
: : 其餘部分皆無
: : 兩人爭吵,若只接受一方檢舉而水桶其中一人,有失公平
: : 加上mufo並未出言相惡,因此個人判斷並不具水桶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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