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裁定:
1. 本篇僅為本案中間裁定,僅處理b前板主是否應予免職處分的環節。至於b前板主近
期多次因板名造成糾紛與未盡公正問題,最後裁定仍有待繼續釐清細節後再行公告
是否處分、如何處分。
2. b板主中文板名一案,確有利用中文板名行踰越板規授權行為之情事,應予處分。
3. 前述濫權行為經初步審酌,應未達停權、解職程度。因此先行予以復職,確實處分
內容待全案審結後,依最後裁定之公告執行。
4. 任何板友間涉及刑法告訴乃論罪之爭議,由板友自負言責、自行處理法律程序。
組務管理人員絕不應以一造揚言提告為由,藉以威脅其對造、或以保護對造之名
以站內公權力採取任何實質介入行為。特此聲明。
5. 任何組務、板務管理行為,原則上小組長、群組長都不會被叫去寫報告,組務人員
的上層管理者也從未要求組務人員寫報告。joh試用期小組長於#1HmBrOO6 (basket
ballTW)文中所謂「會讓我們去寫報告」純屬謠言,特此聲明,以正視聽。
6. joh試用期小組長處理本案之過程,納入試用期審核參考,並於稍後公告試用期審
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