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朱維群:關于達賴所謂的「中間路線」

作者: ottoyu (otto)   2014-07-19 03:06:24
摘自2008年,統戰部副部長朱維群答記者問的一部分,個人認為說的很明白了。
節選如下︰
請問「中間道路」包括哪些內容?中央為什么不能接受?
朱維群:
  80年代,達賴喇嘛提出了「中間道路」這樣一個政治綱領,從字面上解釋,「中間道
路」的意思就是既不堅持再搞「西藏獨立」了,同時也不認同中央提出的對他的要求,而
是在二者之間尋找一個折衷的方案。這個「中間道路」一經提出,國外有些人紛紛叫好,
為他打氣,要求中國中央政府在「中間道路」的基礎上同達賴喇嘛達成一個解決什么問題
的協議。
  關于「中間道路」,達賴喇嘛講過很多話,其中1987年他在美國國會提出了一個「五
點和平方案」,1988年在法國斯特拉斯堡提出了「七點新建議」,這就是達賴喇嘛關于「
中間道路」的解釋的「權威版本」。再加上這一次甲日‧洛迪提交給我們的「備忘錄」,
可以清楚地看出達賴喇嘛的「中間道路」到底想干什么。
  我以下引述達賴喇嘛的意思,完全在他這兩個文件和最近提交的「備忘錄」中找出他
的原話的根據。
第一條,他不承認西藏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分。達賴喇嘛反复聲稱,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于
1949年進藏的時候,西藏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國家,到現在西藏仍然是一個被違法占領的獨
立國家。凡是稍有歷史常識的人都知道,西藏自古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自元朝開始,
中國中央政府就對西藏行使著無可爭辯的、有效的行政管轄。主權問題是根本的問題,達
賴喇嘛否定中國對于西藏地方的主權,實際上是在為他搞「西藏獨立」或「半獨立」、
「變相獨立」這一套尋找法理的根據。
  第二條,圖謀歷史上根本就不存在的「大藏區」。很多人以為達賴喇嘛想要的就是中
國今天的西藏自治區這一塊地方,如果這樣看,就把達賴喇嘛的野心看小了,他的「大藏
區」是指整個西藏、青海的絕大部分、甘肅的甘南自治州、四川的甘孜和阿壩自治州、云
南的迪慶自治州,乃至其他地方,總面積占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1/4。這個「大藏區」
有歷史根據嗎?絲毫沒有。元朝統治的時候就把青藏高原分成了衛藏、安多、康巴三大塊
進行行政管理。此外,經過了明代、清代、民國,這樣一個行政區划盡管中間有過一些局
部調整,但是總體上是延續下來的。歷史上,西藏以外的藏區從來就沒有歸西藏的地方政
權管理過,西藏和平解放的時候,西藏地方管理的范圍也沒有超出今天這個范圍。
  達賴喇嘛的這個要求還包藏著一個禍心,就是以單一民族來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我們
中國是一個各民族高度混居的國家,這是我們的基本國情之一。如果我們中國各個民族都
要求以單一民族來建立自治地方,對中國的國情和歷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那就會天下
大亂了。
  第三條,以高度自治為名,否定、推翻西藏現行的社會政治制度。什么叫做「高度自
治」?達賴喇嘛和他這個集團的頭面人物多次反复講過,就是除了外交和國防,其他的所
有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宗教等等,全都要由他們說的「藏人」來管理,這才叫做自
治。達賴喇嘛在法國的「七條」中說,最后的決定大權必須完全操于「藏人」之手,這就
是他說的「高度自治」。按照達賴喇嘛的設計,在我們1/4的國土上,近60年來我們中國
共產黨的領導、社會主義制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族區網自治制度要全部推倒,
由他們執政、上台,重搞一套。重搞哪一套呢?就是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
  第四條,要求中央把中國人民解放軍從「大藏區」范圍內,也就是我們1/4的國土上
全部撤走。達賴喇嘛在美國提出的「五點和平建議」中說︰「需要中共將軍隊和軍事設施
遷走,只有中國軍隊全部撤走了,才能開始真正的和解過程。」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撤走之
后,由他召開一個「國際和平會議」,把我們的1/4的國土搞成一個「國際和平區」。就
在這次接談之前,達賴「流亡政府」的主要頭頭桑東在見某一個媒體時說︰「自治區內不
能駐扎軍隊,這是我們的核心問題。」我想,沒有人不知道,軍隊是一個國家的主權,是
領土完整、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基本保障。實際上,沒有哪一個主權國家會同意把自己
的軍隊從自己的國土上撤走,中國也絕不會允許在我們的國土上搞一個「國際和平區」。
  不要以為達賴喇嘛提出這樣一個無理要求是缺少思考,他一點也不傻,因為只有把人
民解放軍撤走了,他才可以放手搞「西藏獨立」。達賴喇嘛在講到「高度自治」的時候說
,「未來的國防和外交可以歸中央管」。如果我們的軍隊都撤走了,中央還管什么國防?
可見這句話本來就是句騙人的鬼話。
  第五條,要求在他的「大藏區」的范圍內把其他民族統統趕走。達賴喇嘛經常在一些
場合說,「我從來沒有說過要把漢人從我們這里趕走」。但是我要告訴大家,他的「五點
和平方案」的第一條中就明確寫著「必須停止向西藏移民,並使移民入藏的漢民回到中國
。」達賴喇嘛「流亡政府」的頭頭桑東在這次接談之前接受采訪的時候說︰「居住在西藏
自治區的非藏人不享有自治權,少數民族自治區的所有官員和政府官員,都應當由少數民
族擔任。」
  眾所周知,在達賴喇嘛的「大藏區」范圍內,几千年以來,我們各民族遷移、繁衍、
交流,形成了藏、漢、回、蒙多民族交錯居住、共同生活的局面,各民族群眾都是這一片
土地的主人,都有在這片土地上自由居住、自由工作的權利,這是屬于他們的基本人權。
達賴喇嘛想把居住、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數以千萬計的各族群眾趕走,這就透露出一個信
息︰如果有朝一日他真的在西藏這個地方掌了權,他將毫不猶豫、毫不留情地實行民族歧
視、民族隔離、民族清洗。
  這五條,每一條都是「西藏獨立」,加在一起更是徹頭徹尾的「西藏獨立」,只不過
是加了一個「大藏區」、「高度自治」的包裝而已,我不知道在座的那一位中國公民認為
可以接受這五條,或者其中的任何一條。我也不知道在座的外國人,如果有人向你們的政
府提出這樣的要求,你們是否會接受?如果我們的這些外國朋友自己不打算接受有人對你
們的國家提出的這樣的要求,那么為什么要中國人接受這樣的要求?為什么要中國人接受
這樣明擺著是要分裂我們國家、分裂我們民族的「中間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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