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一個中國是很可笑的政策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6-11-29 17:05:33
※ 引述《nanlong (懶龍)》之銘言:
: 怪了..所以我都懷疑你只看一半或是認知有問題?
: 都說無傷大雅了 不會計較 , 有說不讓人討論不讓人發表不同意見?
: 我上篇也強調 學術理論 vs 現實 的問題, 你有看懂 ?
: 陳教授是學術理論 , 台灣及各國外交單位算是現實中的實務界
: 又不是搞學術權威研究的。
: 學術理論有時會來評估一些現實作法是好是壞或合不合時宜,
: 但不是實務界的頂頭上司也不是跟外交部來爭權威高低用的。
: 你還活在官大學問大的年代?
嘿嘿﹐那個舉例是諷刺你呀。你以為我真有必要去找中華民國外交部長﹖
你避開說理﹐用“他是教授他權威”、“他對你的反駁不會計較”﹐
這不是拿頭銜來壓人﹖
哇咧﹐他覺得我的反駁“無傷大雅、不會計較”就能一句帶過無視別人的反駁﹖
這招這麼強﹐你跟誰學的﹖開羅宣言還更覺得你的反駁“無傷大雅、不會計較”咧﹐
那我們還討論什麼﹖
一到說理不過﹐無法反駁別人﹐就說反正“無傷大雅、不會計較”﹐
還拿頭銜出來壓人﹐你自己小心以後被別人用這招反制啊。XD
: 請留意別人說的一直到今日持續未解的問題,
~~~~~~~~~~~~~~~~~~~~~~~~~~~~~~~~~~~~~~前面爭的不就是已經解決﹖
你要說未解決﹐麻煩你要先証明它未解決﹐才能適用“持續未解的問題”這個定義哦。
: 不管是 1945年或是1952年發生的一直到現在都還爭執中
哪有爭執﹐誰跟誰爭執﹖你告訴我呀﹐今天﹐誰在跟誰爭執台灣的主權歸屬問題﹖
中國跟日本﹖中國跟美國﹖日本跟美國﹖就連中華民國都說台灣主權屬於中國了。
prc與roc爭的﹐是這個屬於中國的主權﹐應該由prc還是roc誰來合法代表﹐合法行使。
roc官方有否認過台灣主權屬於中國嗎﹖roc官方有否定過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嗎﹖
roc官方祗有否認台灣主權屬於prc。
然後又被一些“有心人”故意混淆國家與政府的不同而已啦。
所以你自己都知道啦﹕如下﹕
: 就是適合用今日的國際法原則。
: 不要只看前面句子自己需要的就不看後面更重要的句子,
: 這樣斷章取義不是討論的精神。
: "假使在整個演變的過程中,對領土歸屬的紛爭一直未加解決?
: 至今日,便要適用今日的國際法原則來加以解決,而不能適用一百年前的國際法"
: 你覺得台灣主權問題 1945~1952年間就全解決了 ? 然後所有的事都保持不變了?
: 只要有變化就是產生新爭執與異議 就需要解決。
~~~~~~~~~~~~~~~~~~~~~~~~~~~~~~~
你都說是產生新爭執了。XD
新爭執就等中華民國滅亡﹐台灣獨立﹐然後這個“台灣國”來跟“中國”爭執啊。
(然後我就來上課現在的國際法是怎樣XD)
或者簡單點﹐roc蔡英文明天就發正式外交公函給各國﹐宣布roc沒有台灣主權﹐
宣布roc從即日起否定開羅宣言、否定波茨坦公告啊﹐那才會產生新爭執。
二戰後的1945年的台灣主權的歸屬﹐這是現在才產生的新爭執﹐還是1945年的舊爭執啊﹖
依時空性原則﹐當然是用當時的國際法啊﹐然後就解決了啊。
至於今天產生的新爭執﹐等你來哦。
: 退一萬步想 那年代也是 台灣 vs ROC 間的事 , 光是
那年代台灣是個獨立政體﹖那年代誰代表台灣的意願﹖那年代誰代表台灣來VS roc﹖
那年代祗有日本 vs roc﹐台灣 vs﹖呵呵﹐你又創造了歷史。
: 一大半台灣人對台灣主權就有爭執異議,
: 本身到現在就是一種未解決的問題, 不同爭議者也僅量和平理性去
: 討論協調爭取最大共識。
: 至於 Prc 要搞時空性原則 ? 大概要先去旁邊納涼。 先跟 ROC
: 吵吧 (請找深藍族群) .. 吵一下 ROC 是否已滅
: Prc 已完全繼承 ROC 還要在 1952年前就完成這種鬼話。
: 。 不是單方閉著眼睛認定沒問題就是沒問題。
邏輯啊邏輯﹐roc根本無需証明它在1900年前已經完全繼承清朝﹐
一樣要承擔八國聯軍條約的賠償義務。義務、權利的延續並不會有不同。
所以為什麼prc需要去証明在1952年前就完全繼承roc﹖
都跟你說了﹐繼承具有追溯性﹐兒子繼承老爸的財產﹐
不因為他老爸獲得這個財產的時間早還是晚而不同。
而﹐我們都知道中華民國是1912年1月1日成立的﹐清帝遜位可不是同一天﹐
中華民國在1912年1-3月﹐需要去証明清朝已經滅亡了﹐才能正式開始自己的法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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