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土共、人權及其它

作者: huzhou (菰城公子)   2017-10-17 18:58:58
※ 引述《warmer (暖陽)》之銘言:
: 前幾天﹐我被警告了。
: 和黃牌一樣﹐兩次黃牌等於一張紅牌﹐我再得一次警告﹐就是水桶。
: 我被警告的理由很有意思﹕因為我也許是台灣人﹐用了“土共”這樣的詞。
: 我不知道某位版主是否真的理解“土共”的含義。
: 但不管怎樣﹐因為莫須有的罪名﹐我被警告了﹐“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亦可不顧。
: 呵呵﹐法治崩塌。
: 最近一段時間﹐很多版友都因言獲罪。
: 仔細觀察一下﹐獲罪的版友政治觀點均以紅、藍系為主。
我也搞不懂版務,選了這麼個版主出來。
總之,也無所謂了。這個版的老朋友相繼都走了。所以也很久沒有來發文了。
說真的,兩岸版也早已沒有了過去那種和諧的盛況了。
除了低水準的謾罵,我看不出有什麼高質量的東西來。
大家想散的就散了吧。
何必在這認真呢 XD。
我看某人呀,拿了雞毛當令箭的樣子,實在是滑稽的很。
把人家的文章 用一句“沒有價值”就刪除和警告。
我就奇怪了,標準在哪?有沒有價值是誰說了算?
就算價值不高,大家也都是可以參考的嘛。
以這種理由刪文,實在是聞所未聞。那幾篇十九大的報道,就算是在八卦版
都不會被刪掉的。在這居然因為政治不正確就刪文+警告了
真是厲害
好,我去翻了下版規,還真有價值這一說。但價值過低也只是可能面臨刪文,
且沒有說超過五次就水桶七天,請問水桶七天的依據是從哪來的呢?
所以,大家何必配合他的演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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