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應該三週六次 = 一週兩次

作者: Zionward (西那蒙)   2022-05-30 00:54:00
一度想說不要寫了
但基於記錄思緒的動機還是記一下好了
新聞: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48064
每月行房1次 法官認為頻率偏低 判准離婚
屏東一對結婚10餘年的夫妻,因感情不睦,每月才行房一次,法官認為頻率偏低,日前判
准離婚,此罕見判決,讓夫妻之間難以啟口的床笫之私,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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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姓人妻提告控訴婚後長期與丈夫分房睡,丈夫有性需求時才會進她房間,平均每月才行
房1次,讓她難以忍受,請求法院准予離婚,法官詢問楊姓丈夫後,認為夫妻行房頻率偏
低,是婚姻破裂主因,雙方都要負起責任,判准離婚。
曾有國外學術單位針對不同婚齡夫妻每週應行房幾次才算正常進行研究,雖多數會隨著年
齡增長而減少次數,但基於健康觀點,仍建議每週應最少行房1次,有助於維持夫妻感情
和諧。
台灣也有泌尿科醫師提出所謂的「性愛頻率公式」,年齡十位數乘9,得出來的雙位數字
,前者為週期,後者為次數,如40歲,十位數4乘上9,就是建議「3週做6次」,50歲就是
「4週做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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