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修改及新增

作者: DarkerDuck (達克鴨)   2020-06-05 18:32:43
已新增兩個公投同意案,此為記名投票,投票期間三天,
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則成案訂立新板規。但依照台灣法律慣例,皆不溯及既往。
(1) 板規21禁政治文條款同意公投案
(2) 板規22禁貼標籤條款同意公投案
板規22則已限縮為明確的貼標籤字眼例子,但會動態更新,
諧音等試圖規避行為則以板主認定為主。
網頁板請按"大寫V"投票。
※ 引述《illidan9999 (DH)》之銘言:
: 修改板規1
:
: 1. 每一篇文章或回文至少要有30中文字,不然請愛用推文與置底閒聊區
: + 違者警告一次,兩次即水桶一個月。
:
:
: 新增板規21、22
:
: 21.嚴禁政治文章及推文,喜談政治者請前往他板。
: 違者由板主視情況警告或水桶,情況嚴重者永久水桶。
:
: 22.嚴禁貼標籤等行為,例如寒粉、教徒等等。
: 違者警告一次,兩次即水桶一個月。
:
: 原則上除非情節嚴重才會直接板規處置,否則均以板友來信檢舉為主。
:
作者: SamuelLuo (薩姆爾)   2020-06-05 18:59:00
順便提醒大家,晚上10點後不得宣傳某X罷免案
作者: akuei1031 (A-KUEI)   2020-06-07 01:44:00
為什麼新版主的新增需要公投,那前面所有原板規條文要不要逐條公投?
作者: DarkerDuck (達克鴨)   2020-06-07 01:48:00
假如你們有覺得哪條不合理,可以自己說要修改公投最當初板是我創的,上板人數一整年都是個位數用公投根本也沒什麼效用,因為沒人會投
作者: akuei1031 (A-KUEI)   2020-06-07 01:58:00
新板主都已經公告新條文,上面也沒有說公投,如果黑鴨板主認為條文有問題這裡的公投應該是要不要刪除/修改21.22而不是同不同意比較恰當吧?
作者: DarkerDuck (達克鴨)   2020-06-07 02:00:00
投票還在進行喔,請按大V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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