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拍] 結過婚 離婚是罪該萬死嗎!

作者: 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   2015-09-23 12:02:45
忘記那段不愉快的過去 重新開始約四年了
很幸運的遇上了他
包容著我的過去 也即將邁向下一段幸福
然後就在我們決定結婚後半個月
老天爺送給我們一份禮物 一個寶寶
就在這個時候
分手有段時間的可怕的前女友S出現了
力挽狂瀾 想要挽回
未婚夫很斬釘截鐵的告訴對方
我們要結婚了 已經不可能了 請她放下心
然後S開始從7月打電話 至今寫100多封Mail
然後去挖出我的過去. 寫mail謾罵攻擊我
對 我是離婚 這是事實
但我喜歡現在的自己
更可以追求幸福.
但那並不代表 可以用這件事攻擊我及我的父母
我們沒有得罪你s小姐
我更不明白 為什麼約聘在國@局新*分局的僱員
可以在上班時間用外網 寫這些信 浪費納稅人的錢養這種人.
信件裡亂寫 昂,你害我小產還不夠嗎?
誰上過你的床 ?
早上一封信炫耀自己是處女
晚上再來一封說人上過你的床
年紀都40了 一點成熟度都沒有 很好玩嗎
還罵人罵成這樣
我離婚是罪該萬死嗎 什麼叫離婚棄婦..
你現在是歧視離婚者嗎!
我讓你害得 活在失去孩子的痛苦裡.
夠了沒有!
http://i.imgur.com/ccB8sGn.jpg
作者: myown1345 (陽光分子)   2015-09-23 12:35:00
提告算了,很過分="=
作者: pudding11 (離~)   2015-09-23 13:18:00
離婚是為了活的更快樂而進行的,四年了,應該已經找到快樂的方法,別再讓不快樂走進來,別為這種事情不開心!加油!
作者: Jeteaime (感謝生命)   2015-09-23 14:06:00
半斤八兩 公開資料和私密 好像妳犯的罪還比較大還有拜託版主有點法律常識 這種信都代Po
作者: Rosekaresa (小獅子)   2015-09-23 15:31:00
討拍有什麼用?未婚夫制止不了就請提告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5-09-23 15:39:00
信中提到你未婚夫還跑去找她跟她上床一事,最好你要確認一下。不要再婚姻路上再跌跤了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15-09-23 16:53:00
不知分手多久?小心男生玩兩面手法...先調養好身體
作者: allisoniu (瘋狂馬戲團)   2015-09-23 17:22:00
版面可以發紓心情,但藉此公審就不妥了。未婚夫都沒法處理,板友能做什麼?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15-09-23 19:05:00
而且這信似乎是寄給男生的,這樣公開是否會有法律問題?請冷靜處理吧,刪除連結應該沒啥問題,訴苦也沒關係
作者: amuta (幸福不是情歌)   2015-09-23 19:24:00
我也覺得公開 這封信 背後可能1兩人關係 似乎不再堅不可破……2有失氣度…3可能違法!原po縱然生氣…也要保護自己 不要亂了分寸…要多多小心唷!
作者: shing0159 (shing)   2015-09-23 21:30:00
未婚夫的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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