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那段不愉快的過去 重新開始約四年了
很幸運的遇上了他
包容著我的過去 也即將邁向下一段幸福
然後就在我們決定結婚後半個月
老天爺送給我們一份禮物 一個寶寶
就在這個時候
分手有段時間的可怕的前女友S出現了
力挽狂瀾 想要挽回
未婚夫很斬釘截鐵的告訴對方
我們要結婚了 已經不可能了 請她放下心
然後S開始從7月打電話 至今寫100多封Mail
然後去挖出我的過去. 寫mail謾罵攻擊我
對 我是離婚 這是事實
但我喜歡現在的自己
更可以追求幸福.
但那並不代表 可以用這件事攻擊我及我的父母
我們沒有得罪你s小姐
我更不明白 為什麼約聘在國@局新*分局的僱員
可以在上班時間用外網 寫這些信 浪費納稅人的錢養這種人.
信件裡亂寫 昂,你害我小產還不夠嗎?
誰上過你的床 ?
早上一封信炫耀自己是處女
晚上再來一封說人上過你的床
年紀都40了 一點成熟度都沒有 很好玩嗎
還罵人罵成這樣
我離婚是罪該萬死嗎 什麼叫離婚棄婦..
你現在是歧視離婚者嗎!
我讓你害得 活在失去孩子的痛苦裡.
夠了沒有!
http://i.imgur.com/ccB8sGn.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