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跟前任之前協議離婚,本人沒有家暴, 也沒有不良習慣(當然沒有外遇)
甚至是被逼迫簽下離婚,前任老婆每次吵架,總會在我面前言語污辱我父母,
意圖挑起我情緒,也會擺臉色給我父母看,多次請她別這樣,卻依然故我,
最後導火線在某次爭執,用臉書標註我母親帳號罵她,一氣之下我暫搬離共同住家,
換來卻是她及她媽媽的強勢逼離婚,為了小孩好,我並不想離,只想試試冷靜後彼此溝通,
最後被她們鬧到受不了(三天兩頭打電話來罵,甚至上門來吵),最後我簽字了,小孩歸她
協議書內容我探望小孩時間跟方式寫的非常清楚,她看過也同意了,
但每次到了要探視前幾天聯絡傳訊問她,卻總是以當天有事沒空無法,便不裡會我,
總要我一再聯絡她,才能約定看到小孩,這週照例打給她要約時間,
她卻說:等小孩大點再讓我見她,你每次見面抱她,都嚇到她,讓她不好睡!見面以後再說
擺明刁難我,忍無可忍,告知她請照協議走,不然找律師,根本沒誠信可言
她才說好:不然你有空隨時來我家看,問題是,我並不想去她家看小孩
見到她當初逼迫我簽字的爸媽,又真的很想念我孩子
打官司的話,重判監護權我的贏面大嗎? 工作正常養活小孩沒問題,
不想讓她跟著心態不佳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