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離婚的問題

作者: macherri (always classy )   2016-11-22 01:03:29
1.孩子給我,她不用負擔任何撫養小孩子的費用。
這不合法,父母雙方都有工作應該依照薪資比例負擔小孩撫養費用
2.孩子歸她,但我要給她孩子的撫養費,贍養費到20歲
撫養費建議是給到孩子完成最高學歷,而且仍然是依照雙親薪資比例來支付
3. 我個人看法是不管孩子歸誰,對方都應該負擔孩子的撫養費
觀念正確
4真的只能上法院家事庭裁判離婚,協調條件嗎?
這是最好的方式,法院的判決或調解結果有強制力,不但當場離婚成立不用怕對方方反悔
,若一方不支付撫養費,則可以直接訴請法院強制執行
5. 可以不委任律師自出庭嗎?
可以,但是建議你要先找律師諮詢並且事先
擬好離婚條件
6. 彼此有工作的情況下,女方還可以請求贍養
費嗎?
只要一方有“工作能力”(就算沒工作)就沒
有贍養費的請求權
7.如果孩子歸我,離婚,太太不用負擔任何孩子的撫養費的話,可以約定沒有任何孩子的
探視權嗎?
不行,這違反善良風俗,雙方都必須負擔撫養費也享有探視的權利,你可以詳細約定探視
方式但她要不要看孩子是她的選擇,相信我,這樣小孩大了才不會怪你
最後提醒你,如果兩個人婚後的資產增加和薪資都差不多,記得拋棄剩餘財產分配權
作者: duckgirl (櫻花樹下的貓)   2016-11-22 13:47:00
這種條件,只有共同照護才有可能照顧小孩多累,出力還要出錢的話,笨蛋才要監護權
作者: alittleblue   2016-11-22 14:31:00
扶養費跟探視權基本上是不掛鉤的不是嗎?擁有監護權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請求小孩扶養費,當然也可以不請求,然而沒監護權的一方要主動負擔扶養費,何樂而不為呢?至於探視權,沒監護權的一方是絕對是有的,不可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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