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為親兄弟....
哥哥目前跟嫂嫂在一個月前因為孩子照顧時間不平吵架後
(平常都是哥哥帶兩個孩子,嫂嫂下班比較晚,週末又去應酬故把小孩丟在
我家給我爸媽顧,因而吵架,嫂嫂搬出家後並揚言離婚,而中間哥哥好說歹說
希望她能回來照顧小孩,小孩想她等等都不予理會,只願簽字才出面。)
哥哥的想法是離婚後兩個兄弟(4歲, 2歲)歸哥哥顧,嫂嫂只要付撫養費即可,
然而嫂嫂卻提出一人帶一個的構想,理由是他不想付錢給哥哥,這理由也呼應
一開始雙方吵架的其中一個因素—付出不平等(平常都我哥在付大多數的家用)。
哥哥在兩週前受不了長期帶兩個的辛苦壓力下,答應簽字給她帶一個,
但後來在戶政事務所前反悔,反而嫂嫂很憤怒的認為哥哥在耍他,並將兩個孩子
帶去我爸媽家,最後在我爸媽家訴苦哥哥為什麼不簽字下將老二帶走,
並揚言不再讓哥哥看到,除非簽字離婚。
哥哥中間希望透過各式方式溝通均遭封鎖或是掛電話,嫂嫂執意不讓哥哥看孩子,
最後哥哥只好答應簽字,兩個小孩歸哥哥,不用付撫養費,
後來我們建議他這樣負擔壓力太重,談到只願意付一萬塊撫養費,
但是她卻要求在簽字後才能見孩子,我們認為太過苛刻,嫂嫂還揚言不簽字
就會害到我的大侄子心情
(他前陣子還在學校大哭大尿褲子跟老師說他想弟弟跟媽媽,可憐的姪子),
故我建議哥哥請教律師朋友,先報案失蹤及略誘,目前仍打算尋求各式管道找尋小姪子,
希望嫂嫂出面說明。
我想問倘若最後離婚後,法官是不是還是會判其中一個兄弟給嫂嫂?
我們怕拆散兩兄弟太難過,畢竟兩兄弟感情很好經常回我們家玩在一塊,
嫂嫂他們家好像父母親離異,母親跟男友住,爸爸住工地附近的宿舍,
若離婚後跟嫂嫂住怕沒有太多資源幫忙照料,希望最後可以給哥哥兩個孩子的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