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DayTeam (DDayTeam)》之銘言:
: 我們還沒走到那一步,但是可能快了。
: 我不太清楚程序。
: 但是我沒有重大過失(網路上那些判離的原因)
: 對方說沒感情了。
: 但是我不想離婚。
: 如果她提起訴訟,程序會是怎麼樣的?
: 法院找的到我嗎,我戶籍地已經沒有人住了,我人在國外。
: 有看到很多人沒收到傳票最後被通緝的。
: 還是法院會去查找,我的健保有繼續繳,是寄到我家人現在住的地方(跟戶籍地址不一樣
: )
: 會不會我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就被判離了?
你不在國內,但民事訴訟法還是有規定很多可以送達傳票的方式,法院也會去找你的
住居所(戶籍地是做為參考),如果始終不出庭,法院仍然可以下一造辯論判決,也就是
依照對方的描述跟所提的資料,直接下判決,你就會失去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而且,對方也可能不只告的是離婚,甚至包含贍養費、損害賠償等等,建議仍應該
積極面對相關訴訟,或是可請代理人在國內出庭,以上一點建議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