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前夫的各種惡意刁難

作者: ginoinin (Gino in in der)   2020-10-13 03:05:23
其實本文主角是我學妹,她離婚也兩年多了,
她前夫是四歲兒子的主要監護人,
離婚協議中明定了每個月她有三個周末能陪伴兒子,
(星期五晚上接走,星期天晚上送回去),
所以為了兒子她選擇獨自一人在頭份租屋工作,
我是她在頭份唯一的朋友,免不了要幫她處理一些問題,
接下來的發文,也許對自己朋友有點偏坦,但絕沒有誇大其辭,
兩個人會走到離婚肯定是經歷了相當多的不愉快,
孰是孰非,我一個外人沒什麼好評論的,
但是她前夫竟然利用自己兒子來表達對她的怨恨,讓我這旁觀者都看不下去.
每次我學妹去載兒子時,她前夫永遠讓自己兒子穿同一套衣服,
而且拒絕準備任何換洗衣物,
所以小孩子的背包裡頂多就一張健保卡,一兩個玩具,然後就什麼都沒了,
自己兒子永遠穿同一件破爛的T恤,一件短褲,涼鞋,
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他只回答東西都是他買的,女方要帶兒子去,就自己該準備衣物,
我個人對這個回應是相當不以為然啦,女方每個月教育費都有照約定給,
如果說東西都是男方買的,那請問女方付的錢都花到哪去了?
男方家境很好,頭份客家人大姓,
卻選擇把自己兒子弄得像乞丐似的,他前夫不會覺得這也讓自己很丟臉嗎?
畢竟這小孩可是跟他姓耶,
有一次,女方接了小孩準備要載回家了,小孩翻了自己背包後,說想要帶衣服去,
女方就讓小孩自己按電鈴跟他爸爸說,誇張的事就發生了,
男方不肯開門,把自己兒子關在門外(透天厝的落地玻璃門),完全不予理會,
(這真的是他親生兒子嗎???)
女方也忍受不了了,過去一起敲門,此時他前夫終於開門了,
開門第一件事就是對女方施暴....
用金臂勾把女方拖行到人行道,然後對躺在路上的女方掐脖,不斷怒罵
https://i.imgur.com/97f241S.jpg
https://imgur.com/q6T4avJ.jpg
https://imgur.com/QS3mu9D.jpg
直到小孩子因為受到驚嚇,嚎淘大哭,男方才起身把小孩帶進屋內,
我學妹怕男方不讓她帶小孩子走,急忙也要跟進屋內,
結果換她小叔(男方的弟弟),也從她背後用手臂勒她脖子,阻止她進去,同時又是一頓怒罵,
一直到他弟媳出來勸他老公鬆手,這才善罷甘休,
這樣一陣騷動後,男方才讓兒子出來跟我學妹回家,
但是,我學妹驚魂未定,眼鏡也在對方施暴過程中壞了,根本沒辦法開車,
所以此時想到我,請我到現場幫忙載他們母子回家,
我人到現場,了解狀況後,二話不說直接打110請警察來處理,
事後,我學妹也對男方那兩人提告傷害(想當然的是對方得知後,同樣也反告傷害)
案件才剛經過地檢署,結果還未知,
不過沒想到的是,男方竟然又加告女方一條侵占...
告女方侵占兒子的玩具...
我學妹是在地檢署時才知道男方告他這條,
玩具是小孩放在媽媽家的,男方發現小孩沒把玩具帶回家後,傳line要求女方歸還,
女方就在下次小孩送小孩回家後,一併放入小孩的背包帶回去了,
然後就被告了,多麼的可笑啊...
這期間還發生了,男方拒絕準備小孩健保卡(因為政府發三倍券,怕女方領...)
履次阻擾女方與小孩視訊或通話的權利,
甚至小孩子生日當天,也用已經安排帶小孩子出門了等藉口,不讓小孩跟媽媽見面,
(當天有確認男方在家,小孩後來也說他們沒出門...)
男方是竹科工程師,但是我實在很納悶工程師的腦袋都裝了什麼...
我看過學妹的協議書上有寫一些父母雙方的基本義務,
什麼不得阻擾與子女的聯絡啦,需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等等
但是沒有寫上罰則,所以員警在處理上也只能詢問男方是否願意配合,然後就沒輒了...
我可以明白離婚的怨偶要做到好聚好散真的很困難,
但是會以折磨自己兒子的方式來報復對方,這是基於什麼心態呢?
小孩離成年還很久,難道在這之前要一直為難小孩子嗎...唉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20-10-13 09:09:00
我看起來是女方也在藉由孩子去敲門孩子要衣服等等藉口,來製造跟男方的衝突,其實鼻子摸摸去買衣服,輪到自己時間帶走就帶走,不要去敲門幹嘛的,就好了,替自己孩子多買幾件衣服,又如何?很多衝突女方都可以化解但她反而要鬧大,孩子已經很可憐了,女方應該專注在孩子身上,不要浪費探視時間在跟男方的互動上面,好好跟孩子相處,計較花錢買小孩衣服,只是賭氣想製造對方麻煩,互相復仇的心態兩邊都有,讓孩子看到這種場面是因小失大。互告之類的事情,都只是大人之間的事情,跟小孩無關,能有三週的探視很不錯,好好把握的話孩子以後還是會很愛媽媽的。把時間浪費在門口打架、敲門,還讓孩子目擊,指責對方不為孩子想,那女方自己前一天把衣服買好準備好,孩子穿破爛就買好衣服給他穿,自己生出來的孩子自己疼,於她有什麼損失?我看起來雙方想報復為難對方,借題發揮,互相都可以指責不為孩子想。我為才四歲的孩子感到難過。這篇文章也沒提到孩子過得如何,心裡是否有創傷,滿篇只想主持公道。這些公道根本不是孩子想要的需要的。女方多得是方法讓孩子跟她好好過週末不受影響。能讓孩子開懷的笑著過週末,什麼委屈都很值得吞下。
作者: icolee (icolee)   2020-10-13 10:24:00
小孩可憐 很可憐 明知他是這種人 又何必在意這個在意那個越吵小孩越衰
作者: nokia418 (nokia)   2020-10-13 10:54:00
雖然說治標不治本,但還是建議你朋友,能為孩子做些什麼就去做吧,像是買幾套衣服鞋襪,生活用品文具玩具等等,給他另外一個家。
作者: SANDRAHO (小猴兒=大姊頭)   2020-10-13 12:41:00
請你朋友買新衣服,然後送回前夫家前再換回當初穿來的舊衣(我婆婆都這樣對孫子,因為沒同住的小嬸也不太買衣服)
作者: 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時光)   2020-10-13 12:56:00
我真的很難理解離婚又為何結婚?婚前不會搞清楚對方嗎?還是只看高富帥?
作者: nokia418 (nokia)   2020-10-13 13:15:00
現在仇女當道,不管女方付不付錢,付多少錢,都會被出征。看某位J網友就知道了,還有一個仇前妻的B網友...
作者: pagurian (小蟹)   2020-10-13 13:16:00
提到地方大姓能形容家境概況就好,跟客家無關,個性行為觀念也跟竹科工程師身分無關啦
作者: Bedlem (Bedlem)   2020-10-13 13:32:00
我是要求我前妻負責,並非仇女。
作者: icolee (icolee)   2020-10-13 14:07:00
樓上你可悲就可悲在不仇女 卻找不到女人要你真的很欠缺自知之明女人真的不會要你這款的 那些仇女的都還有女人要 你就是弄不懂耶
作者: 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時光)   2020-10-13 18:13:00
男方家庭成員個性沒試探清楚還敢住婆家,真是大意婚頭了!住婆家絕對是婚姻的大地雷!而且看來女方根本不了解男方個性!
作者: Firenzea (firenzea)   2020-10-13 20:47:00
不太懂@@ 男生先領小孩的三倍券 女生不就不能領了嗎?
作者: ginoinin (Gino in in der)   2020-10-13 21:06:00
男方就是以這為理由,堅持不肯給健保卡,員警也跟他解釋了,他也不鳥...
作者: marah (逢場作戲)   2020-10-13 22:10:00
兩年前離婚為何沒有爭取小孩?感覺是個不理性的家庭,對待孩子會不會也失控?
作者: girlo (girlo)   2020-10-13 23:34:00
身為旁觀者看妳的描述真的覺得女方其實也沒有很無辜...暴力當然不對,但是又折回去拿衣服也是給對方製造機會吧前任夫妻之間的事情就已經很難扯清楚了,你還介入她前夫應該不是第一次對她施暴了吧?她還不了解嗎?孩子帶了就走啊,小孩要的東西再買一份就好了,為什麼還要去敲門給對方施暴的機會?男方施暴很混蛋沒錯,問題是清官根本難斷家務事,警察來了也不能做什麼,只要妳朋友沒有硬起來搶孩子,這種狀態報警只會讓關係越來越僵,對小孩就好了嗎?你po文除了公審前夫,然後大家齊聲討伐男方很混蛋外,對女方的困境有任何用處嗎?喔,有啦,上面有前輩提供怎麼和前夫對簿公堂的方法,問題是你學妹敢放手一搏嗎?她讓自己的孩子處在一個暴力的環境甚至讓孩子目睹暴力的經過,身為一個媽媽我覺得這才恩湯咧明知道對方會暴力對待自己,明明這場衝突是可以避免的,卻讓它發生,我不覺得這是什麼母親為孩子爭取權利(爭取什麼權利啊?把玩具衣服帶到媽媽家的權利??)就你的描述看來,男方沒有對小孩不好,所以我也不知道你的”男方怎麼這樣對小孩”的結論哪來的,他不爽的人是前妻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20-10-14 01:09:00
除非冬天還讓小孩穿單薄衣服出門,那才能說對小孩不好健保卡平常不是都會帶嗎?況且沒帶卡,一樣可以看醫生這些都是拿小孩在為難彼此,包含你這篇也是
作者: nokia418 (nokia)   2020-10-14 01:32:00
不要檢討受害者了.....
作者: youame (youame)   2020-10-14 02:16:00
如果是我,我反而不要前夫替小孩帶太多換洗衣服和物品過來老是那一套衣服,很好,回我家,我就讓小孩換我買的衣服前夫家的衣服,回家洗一洗,回去再讓小孩穿那一套回去小孩接了就快點走了,怎會想多留在那裡幾分鐘只要衣服是乾淨沒破損的,都算是正常衣服,美不美觀個人眼光真的愛小孩,就去搶監護權,事後話都是多餘的
作者: iamursis (The Mockingbird)   2020-10-14 07:54:00
離婚協議書那些不得阻擾什麼的約定,都只是裝飾,就跟憲法一樣有很多解釋空間;我也是建議您學妹如果愛小孩,就不要在意那些衣服問題了,如果真的認為前夫帶小孩不妥,就去爭取監護權。上法院告傷害什麼的,女方未必有贏面。
作者: Bedlem (Bedlem)   2020-10-14 08:08:00
男方後援多,女方看來沒什麼後援(至少在她工作地頭份是這樣),真的爭來了小孩,要男方付多少小孩撫養費還有得吵(如果男方也學我前妻不付小孩撫養費,不知道網路上那些人會不會搞雙標,説男方該付)。所以我覺得女方不會真的想爭小孩監護權,只是做做樣子而已。
作者: Firenzea (firenzea)   2020-10-14 08:28:00
現實的角度來說 如果你學妹不想爭取小孩監護權 可能傾向有點無解@@ 只能說現實上很無奈有要爭取 就是等司法程序進行了
作者: marah (逢場作戲)   2020-10-14 22:52:00
離婚前對她和孩子都沒有肢體或言語暴力嗎?
作者: tps6115 (林比爾小批發)   2020-10-15 07:31:00
衣服玩具買更好的給自己的小孩有很難嗎?到底是要爭什麼?
作者: cc281399 (小B)   2020-10-15 10:22:00
自己不會帶小孩去買衣服?
作者: minna (是個人妻)   2020-10-17 18:06:00
衣服當然可以自己買,可這是重點嗎?不過我老實說,都被打了,這可以去找社工協助了,找社工、找法扶都比在這邊被某些網友公審好
作者: homely (homly)   2020-10-19 11:18:00
這些推文讓人大開眼界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20-10-22 02:52:00
說句難聽的 感覺你學妹有點笨才會嫁給這種人 也就因如此 就連離婚也沒辦法妥善處理 大家都給出很多買衣服玩具的方法了 或者利用家暴法搶小孩 你都沒接受只為了上網抒發情緒罵男方其實根本無濟於事好好想事情如何解決而不是討什麼公道吧
作者: AtmRose (rose)   2020-11-01 11:37:00
當初嫁過去就是貪圖對方錢財 現在才在被北人品
作者: mininakai (迷你中井)   2020-11-03 03:37:00
解法;1.自己帶小孩買其他衣服玩具等等,讓小孩覺得自己是被愛的。2. 不要理前夫所有挑釁言語與舉止。3. 努力過好自己的生活,經濟自由,錄影錄音前夫不恰當行為,為必要時爭取監護權當籌碼。備註:爛人爛人公審沒辦法挽回什麼,做好自己,遠離爛人
作者: kjsan (簡單才是我要的!)   2020-11-10 20:17:00
搞到這樣其實只是雙輸而已,尤其是在孩子面前,對孩子的身心影響甚大,大人的事真的自己好好談,不要把孩子扯進去只會讓孩子更受傷,至於監護權以現在來說法律不會以經濟為第一優先考慮了,會以後勤支援,誰的家庭可以給孩子最好的照顧為優先!
作者: honobono (肚子肉快點消去吧)   2020-11-18 17:22:00
女方婚前住進去還得要付房租,那時候就該跑了
作者: xyz0 (成哥)   2020-12-13 06:07:00
很多的腦補首先男方所做的事都是針對女方別去扯男方對小孩不好了就是針對女方就是針對女方說不定在家的時候,小孩被全家疼的勒在婚姻中,男女雙方吵架冷戰的時候小孩的事情要處理又叫不動對方時(說你肚子餓叫你媽去準備)(你等一下要上課 叫你爸自己帶你去)不能說小孩被利用但絕對是想讓對方有點麻煩的文中前夫把孩子交到你朋友手上這時間就是你朋友的嚴格來說如果要讓小孩回男方家裡是需要和前夫討論同意的,女方沒有和前夫討論,私自讓小孩去敲門,你覺得男方怎麼想?一定利用小孩來找碴,然後理直氣壯的一起敲門好像為了孩子做這件事,想驅使前夫就範。氣不氣人?前夫動手真人渣,但動手前的這些事如果被前夫這樣解讀,還真氣人。爬文很多都有解決法了,你朋友自己的時間,自己準備孩子需要的東西。想要視訊,關係好一點才有吧,出社會了,怎麼刁難人,還不清楚嗎?重點是離婚了,千萬不要想管對方,因為做不到。都成仇人了,事情不能用常理來解讀
作者: kprc (kprc)   2019-01-14 19:37:00
客家人都很小氣
作者: june0804 (june)   2019-03-10 07:25:00
討厭客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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