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liao1990 (jack)》之銘言:
: 假設達悟族因為核廢料 深感被當二等公民
: 萌生脫離台灣統治的念頭 族人也真的自辦獨立公投並通過
: 剛獨立的蘭嶼可以找哪些國家建交呢?
: 能像馬爾地夫或是大洋洲小國 靠漁業或引進附近大國的觀光客為生嗎?
我個人是建議 假設這種情況真的發生
達悟族自辦公投通過獨立 然後也獲得位於台北的中央政府承認
接著就請找中華民國建交
跪下去著都要拜託建交
為啥?
理由很簡單,不拜託中華民國繼續照顧蘭嶼國的話,
可能沒多久,蘭嶼國國民連上網發廢文都辦不到了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蘭嶼發電廠
1970以前,蘭嶼沒有任何電力供應。
1974年,中華民國行政院核准「台電公司接辦台灣省離島電業實施方案」。
1976年,進行調查:以當時的台幣幣值及油價計算,
當蘭嶼發電廠完工並商轉後每年至少將虧損台幣280萬元。
但政府為改善離島居民生活,不能僅以盈虧來考量,繼續執行蘭嶼地區的供電計畫。
1980年,工程費由台灣電力公司負擔53%,台灣省政府47%,
蘭嶼鄉居民無須負擔任何費用。
1982年,完工並開始全島供電,供電業務成本每度平均約台幣13.5元,
但台電仍按全台統一收費標準向蘭嶼鄉民每度電收取費用約台幣2.4元。
目前,蘭嶼總用電戶數為814戶,
台電在蘭嶼之供電業務,
每年虧損約新台幣4500萬元。
請教蘭嶼國國民
既然諸位為外國人,則中華民國不再有義務照顧貴國用電需要,
貴國爾後之電費請自行負擔,我國政府不再補貼。
此外,貴國之發電廠為火力,以後燃料請自行付費進口,我國政府並無義務幫忙處理。
發電廠之操作人員我國也會即刻撤離,爾後之電廠操作,煩請貴國國民自行解決。
還是說,貴國願意繼續讓我中華民國在蘭嶼地區存放核廢料,
以交換跟過去一樣的用電品質與收費?
ps. 對了對了,貴國人民也不再享有我國健保喔 啾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