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依照當年各行政區中產階級平均月收入X120決定地價
>比如該地區中產階級月收6萬,公告地價就是
>6X12(月)X10(年)=720萬
>許可範圍是上下20%,即576萬~864萬
>賣屋超過864萬部分歸國家所有
>但低於576萬國家補償(免再課稅,補償金直接實收)
>這樣的話會如何?
第一次看到資本投資國家保底的概念,這種政策出來,所有投資客
跟手上有大筆資金的人先歡呼再說,以後有房子就收,房子不管怎
麼漲,都不能超過二十趴!幹,有多少我收多少!自己想一想,蘋
果股票不能漲超過二十趴是怎樣的情景,就算最後虧錢,國家也保
底最多不虧超過二十趴!到底是哪一個國家的政務官會坐在辦公室
想出這麼『棒』的政策!
別的先不說,以後賣房子,720萬我一定賣500萬,然後跟買家收350
萬參觀費,順便再跟政府收76萬的虧損。
無殼蝸牛拜託一下加油一點,不要整天東想西想想奇怪政策手段,
你整天要用奇怪的手段去干擾市場自由機制,然後你最後就會發現
,有錢人根本沒差,然後買不起房子的你只會越來越買不起房子!
良心建議,多讀點書,市場上走走看看,不要整天想一些有的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