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民主化的君主立憲國家
不管有沒有明文規定,通常都會有以君主為首的貴族必須退出政治的共識
貴族若要參政必須放棄地位先成為平民、或者宣布永遠放棄貴族稱號的繼承權
這個意義就在於也許法律上已經人人平等了,但是君主及貴族有其先天的影響力
如果直接投入實權議會或政務官員選舉,會造成不平等的從眾效應
所以有必要把貴族和政治完全切分乾淨
而在共和國就不會有這種文化
在美國,許多從獨立戰爭就存在的元勳後裔家族
實際上把持了州選舉,素人基本上沒有挑戰這種大家族的實力
在其勢力範圍的州份,這種大家族等於無冕之王
但卻不會有人提出這些家族應該退出選舉之類的
共和國就是各憑本事,用整個家族實力搞你一隻第三勢力孤鳥素人也不會被說卑鄙、毀憲亂
政
台灣是有點奇怪,雖然是共和制
但很多人因為傳統形象作祟所以會覺得政府或公眾人物控告平民是一種迫害,一堆人才會主
張政府及公眾人物必須有雅量接受毀謗
一堆毀謗罪不成立的理由都是「可受公評」,意思是要你公眾人物不要連這點小事都斤斤計
較造成害怕法院的人民恐慌
那如果,君主立憲國家在民主後沒有要求貴族和君主必須退出政治
貴族及王儲甚至君主本人也可以以個人身份參選和投票、講政治
大家跟共和國一樣各憑勢力
那會如何?
像是其實哈利法克斯伯爵也有機會當首相,但他覺得這會破壞憲政所以婉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