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文明是要讓我卑躬屈膝,那我要讓你看見野蠻的驕傲」
-賽德克巴萊
基本上「不平等條約」這個詞,本來就是有很強烈的不甘不爽,隨時想要否定的意思
就像1871亞爾薩斯摩澤爾割讓,明明是法國自己引戰戰敗
但是割讓這一小塊土地就是讓法國人覺得自己的尊嚴被德國人踐踏了,法國男人都覺得一省
一市被普魯士割走比妻女被強姦更恥辱
所以不能單從利益什麼的去談
民族主義不只是驕傲感和自豪感,同時也有很負面的意思
民族主義不只是會覺得自己優人一等
(這還算健康心態)
更多的是強烈的拒絕他人對我族強制性的改變,民族主義者會將無視己方意願強迫己方放棄
原有習俗文化的行為稱之「侵略」
「是啊,我們確實落後又野蠻,但這是我們的生活方式、文化,是我們的選擇;
憑甚麼你們可以用暴力強迫我們放棄自己的文化,屈從你們比較高等先進的文明?
如果你們的先進文明就是要我們無條件接受,那我們就讓你們看看我們野蠻人的驕傲與自豪
」
這叫士可殺不可辱
現代中國的立國只本就是建立在「抗拒外侮,中國人也可以驕傲」上
光是這些條約是被用暴力逼簽,否定「當時中國人自己的決定」
就已經被釘上「外侮」的設定了
既然是「外侮」導致的條約,當然是不平等的
但是後代中國人代替當代人抱怨好像也不對
當代大清帝國上下才沒有覺得什麼敗仗
至少鴉片戰爭時,大清的態度
真的不像對待一個跟大清同等級外國的態度
而是像古代中原對待匈奴、突厥等的態度
就是
「這些不講禮數的戎狄蠻夷,不過是野人罷了,是我大中華不與他們計較」
所以「御賜香港與英夷」,可能根本不是面子話,而是大清本身真的是這麼認為的
「丟根骨頭給野狗,讓它不要煩」的心態
至於治外法權,既然朝廷還是這種中原對匈奴的心態,多半也是「讓蠻夷自己管理蠻夷」
不然會把戰敗割地叫做「賞賜蠻夷」的心態會覺得治外法權是「殖民侵略」,不太合理
有可能的是第二次英法聯軍之前大清還在做著世界中心夢啦,直到北京陷落才大夢初醒:原
來時代不一樣了,外面那些是強大的文明帝國不是野蠻人
實際上大清也是因禍得福,英國人建立的大清海關和郵政至少讓清帝國多活了4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