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lu0213 (魯魯)》之銘言:
: 中華民國憲法因為歷史原因,不列舉領土範圍,而以「固有疆域」稱之;
: 令人好奇假如當初憲法把一切都説死了,會怎麼樣。
這就來到我常常喜歡跟法政搞憲法的朋友說的笑話:
「我說,你們就是認為,只要修憲規定重力等於零,議事槌一槌下去,人就會飄起來」
憲法有些敘述是天然無效的,上面這個例子就是
不管你憲法怎麼寫,都不可能改變自然界的物理法則
從這個例子就來到領土
何謂領土? 定義有一大堆
但最直接單純的判斷方法就是:你這個主權政府,能不能自由派人到那邊去收稅?
所以在古代,你要物理上能夠派一個人過去,命令該地的人繳稅,還不會被砍死
現在數位化不用人過去,但不管怎樣,就是要實際上有能力收得到稅
所以這也是憲法敘述天然無效的領域
你說一堆憲法學者要來扁我,好啊,不然你若認為憲法規定領土不是天然無效
那客氣什麼? 全中國? 太小家子氣了,幹嘛不修憲規定我國領土範圍是全地球??!!
你看修完憲議事槌槌下去那一刻,會不會馬上就統治全地球了? 真是好棒棒
不,應該修憲規定我國領土範圍是全銀河,當場變成銀河共和國,多酷啊~~~
領土就是你要用拳力打下來控制的地方,不是用廢紙寫一寫
這時搞國際法的就會來哇哇叫說國際法就是要反對用武力可以變更領土,好呦
去跟以色列說說何時把戈蘭高地、約旦河西岸吐回去,最好以色列會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