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相關討論串有網友提到後述概念,就像我國發展生技產業半天,
結果也沒看到啥新藥一類的產品,而是一堆保健品啥的,根本是在玩
假的……
所以!
就算我國政府怎麼推人工智慧產業,最終肯定也做不出啥毛線云云
。
問題是……
人工智慧軟體是軟體業,特性與生技產業尤其是製藥業的技術和法規
等相關特性極為不同。
程式設計天才,大家網搜多可見到十幾歲的,還多的是宅在家裡自學
成材的。
可是…生技製藥方面呢? 宅在家中的十幾歲少年,單靠自身天才和自
家財力進行實驗,就開發出新藥? 我們處的是同一顆地球嗎?
另外,當年比爾蓋飯和賈伯絲絲開發出自己的金雞母的程式/軟體,
且不說他們在怎樣簡陋少金的狀況就開發出來,他們撰寫程式與之後到
處兜售程式的時候,可沒有(萬惡的)美國聯邦食品藥物管理局瞪大眼睛
到處「找碴」! 要求這個那個必須符合法規,從而必須投入這個那個成
本。
但是,新藥的開發,光是申請動物試驗就必須滿足各種法規要求,之
後還有各種稽查。到了申請和執行人體試驗的階段,更是一堆法規要求
。還別提人體試驗途中或之後出了問題致人死傷所招致的訴訟(成本與
賠償)。
寫程式開發新軟體,只要你不是開發醫療用的,哪來的中央主關機關
從你開發階段就管東管西要求你滿足這個那個規範,從而導致相關成本
?
所以,拿生技製藥產業和軟體開發業相比,徒然顯示論者對於這兩種
產業的相關特性之欠缺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