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6-07-10 22:37:06┌─────────────────────────────────────┐
│ 文章代碼(AID): #1NWUlk9V (Elephants) [ptt.cc] (公告) 板主事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468132334.A.25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79 Ptt幣 │
└─────────────────────────────────────┘
●69979 爆 7/10 gusing □ (公告) 板主事件
┌─────────────────────────────────────┐
│ 文章代碼(AID): #1NWZL2fG (Elephants) [ptt.cc] Re: (公告) 板主事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468151106.A.A5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69992 48 7/10 bensonchaung R: (公告) 板主事件
C-3 水桶三十日 + 劣退
作者:
milien (3280 )
2016-07-10 22:43:00?劣退?非版主發公告吧
作者:
jack2324 (拍~我所見(LV 1))
2016-07-10 22:45:00劣退耶…
作者:
KDDKDD (KDD)
2016-07-10 22:46:00補充說明4請見板規補充說明4
作者:
akiraje (Lucas)
2016-07-10 22:47:00劣退是甚麼?
作者:
milien (3280 )
2016-07-10 22:48:00會有劣文紀錄 在某些版很不方便
作者:
KDDKDD (KDD)
2016-07-10 22:48:00退文 一種違規注記第一次不會有影響
退文,有些板發推文是無法有劣文的退一次要付1000P,不會沒有影響,沒錢的就...XD第一次是三天才能消,第二次是180天
作者:
KDDKDD (KDD)
2016-07-10 22:51:00應該不至於沒1000p啦
作者:
KDDKDD (KDD)
2016-07-10 22:54:00我記得隔很短時間就能消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6-07-10 23:01:00初犯好像三天?
作者:
HeyChia (Elephant is an attitude)
2016-07-10 23:02:00居然有人不知道劣退是啥XDDDD
作者:
akiraje (Lucas)
2016-07-10 23:09:00劣退=退文囉? 那我就知道了哈哈
作者:
KDDKDD (KDD)
2016-07-10 23:11:00現在應該叫退文 只是有些板務還不習慣改名稱
作者:
Go2 (勾兔)
2016-07-10 23:12:00初犯三天 之後180天可以消一篇 另外連續五退會吃罰單(1000P)
作者:
kenjohn (紙飛機)
2016-07-10 23:14:00可以消??
作者:
KDDKDD (KDD)
2016-07-10 23:15:00可以阿
作者:
wan8088 (大å±å±æ€ªç¸)
2016-07-10 23:24:00三天之後消退文啊
作者:
saw7986 (L.C.J)
2016-07-10 23:37:00@@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7-10 23:38:00
一發不可收拾就河蟹啦?!有種在FB罵人就要有種出來說明吃相難看的「群」們
作者: Meyellis (Meye) 2016-07-10 23:41:00
來把樓上設黑名單先
作者:
HeyChia (Elephant is an attitude)
2016-07-10 23:42:00FB的事情到底跟象版有啥關係...這邊不是吵FB的地方吧= =
作者:
wowkg21 (小綠)
2016-07-10 23:42:00咦? 怎麼有推文黑黑的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7-10 23:44:00就跟你回公告的意思一樣吧基本那篇已經違規了你還回違規的文這樣
作者: ramDisk (這是一條不歸路) 2016-07-10 23:44:00
假造聖旨...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7-10 23:45:00
版主自己犯錯下台那是一回事,男友在FB點名嗆人不就好棒棒。請問我哪裡違反版規呢?
作者:
wan8088 (大å±å±æ€ªç¸)
2016-07-10 23:46:00你可以跟他在"FB"上解決..
作者: wmwmx (阿Q) 2016-07-10 23:46:00
FB嗆人版規也管不到啊 在這吵有用?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7-10 23:46:00
你們版主群戰隊高興就好,大家看在眼裡^_^ 晚安
作者:
HeyChia (Elephant is an attitude)
2016-07-10 23:47:00這邊的重點就是廣告利益問題 FB的事情自己去別的地方吵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7-10 23:47:00到底是多想戰版主..
作者:
wan8088 (大å±å±æ€ªç¸)
2016-07-10 23:47:00跟你不同邊就被歸類為護航組的...
作者: makery (認養代替購買,救救流浪狗) 2016-07-10 23:48:00
有黑名單功能真不錯^^
還是這條板規也有問題?趁沒比賽做個板規總體檢好了 現行板規就是這樣啊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07-10 23:53:00好險我是戰鬥組的FB的就去FB解決吧 反正正效果多還是反效果很好懂
有唷…版規C-3就表明非版主所公告及回覆此公告文者桶
C-3公告:非板主使用[公告]及回覆[公告]文者,水桶30天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7-11 00:03:00BK可能把C-3分開解讀了
alskdj你冷靜點吧 查了一下不少板都有這條規定
蔣兄跟孤行兄發言雖然頗有可觀之處 但是觸板規還是得處
作者: albertclock (蚊子) 2016-07-11 00:10:00
不是版主就不能用"公告"兩個字 回文也是應該所有看版都有這規定
作者:
KDDKDD (KDD)
2016-07-11 00:12:00回公告本來在很多看板就是大忌了沒記錯。系統還內建非板主不能用公告標題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7-11 00:16:00所以算是板規沒解釋清楚..?
作者: albertclock (蚊子) 2016-07-11 00:17:00
哪有假不假 標題就不能出現"公告"啊
作者:
KDDKDD (KDD)
2016-07-11 00:17:00回樓上。實務re或故意用都算。
BK大,基本上只要有非版主使用之"公告"文,就已經觸犯版規C-3了,不論文章的內容如何就是30天水桶,很明瞭
沒錯,回版主的公告跟自己開篇公告我都能理解哇 那版規得解釋一下啊,不然好危險
作者: makery (認養代替購買,救救流浪狗) 2016-07-11 00:28:00
好危險?不要回公告就好了,管它真的假的= =
我是不會回,但以這案來講,判這麼重版規上還需要解釋才能理解 似乎..
作者: ohmygodf11 (^^") 2016-07-11 00:34:00
板規很清楚啊 不需要解釋吧
作者:
Go2 (勾兔)
2016-07-11 00:35:00一般人發文的標題不要有公告的標題就好啦 管他 fw re
水桶原因跟解釋不一樣吧,BK大是把水桶原因誤認"解釋"
作者:
Tammi (我恰威武)
2016-07-11 00:39:00別亂使用【公告】及回文,很難?
作者:
leo840625 (LOVE KARA)
2016-07-11 00:42:00內戰囉
誰再文字遊戲,版規很清楚吧,一定要把版弄成這樣嗎,明顯海巡的拜託永桶一下吧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6-07-11 01:40:00不能回公告不是ptt基本常識?版規也寫得很清楚 罰則也就是這樣 這判決沒什麼問題啊
作者:
f9torres (暴躁TED)
2016-07-11 01:41:00就算版主在FB講什麼應該也沒規則可以辦吧 更何況是親友
作者:
judavida (我愛一æ¢æŸ´)
2016-07-11 01:50:00沒比賽也那麼熱鬧 好像有過之而無不及 好玩好玩
作者: CGtheGREAT (大個) 2016-07-11 02:53:00
新警察看來真的不少 非版主亂發公告和回公告一直都是PTT大忌啊
作者: NK20000 2016-07-11 03:46:00
噗 PTT正義魔人真多,還以為啥事勒,還有說海巡和反串的,你也貼個ID吧,要不誰知道哪個海巡反串啊,學學隔壁吱吱好嗎!抓到了就桶了,還廢話那麼多~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6-07-11 07:33:00噗 虧本隊還辦過鄉民日卻不知道不能回公告
作者:
wishgeo (慵懶的天)
2016-07-11 08:37:00這不是很正常的處置嗎 那邊開戰了
若你們三個要自請水桶一個月的話 很簡單 請去申請板主職權停權一個月 請小組長代你們的位置
象板板規太輕 一堆皮在癢的海巡吱老愛跑過來亂...
作者: jjam 2016-07-11 11:20:00
象迷自己愛鬧的也不少xd
作者: virginia779 2016-07-11 11:25:00
以前總說檸檬板 現在象板也好可怕
FB親友發文跟ptt有什麼關係?還是說ptt可以拿FB的東西來桶人了?這也可以說成河蟹也太好笑了。真要河蟹的話還要搞到版主自桶喔?公告本來就是限定版主使用而已,違規被桶不過是依法行政罷了
紅明顯回公告被退還好啦~我之前在他板發文行數未滿三行就被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