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zukitw (◎ ω ◎)
2013-05-24 21:58:05※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HdaTOha ]
作者: azukitw (◎ ω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超時工作一犯再犯 統聯、國光罰30萬
時間: Fri May 24 00:44:06 2013
聯合晚報
超時工作一犯再犯 統聯、國光罰30萬
http://udn.com/NEWS/LIFE/LIF6/7914015.shtml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新北市報導】
客運司機超時工作,屢見不鮮,新北市勞工局上午公布國道客運業專案勞檢結果,統聯、
國光、福和客運以及和大有巴士分別有司機超時工作和未例休等違反勞動基準法情事,其
中統聯和國光兩家客運業者更是「累犯」,勞工局決定祭出重罰,各裁處30萬元最高罰鍰
。
勞工局長謝政達說,「超時工作」一直是國道客運業最常見的違法事項。這次專案勞檢,
除統聯、國光客運遭裁罰最高罰外,福和客運也因單月加班總時數超過46小時遭裁罰8萬
元。此外,大有巴士則因未給勞工例假休息,遭裁罰2萬元。
另外,勞工局同時公布今年度第一季勞動條件檢查結果報告,總計檢查378場次,裁罰289
件。其中事業單位僱用勞工的違法樣態,以「加班費未依規定發給」有70件最多,其次依
序為「使勞工超時工作」47件、「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發給」37件。
至於違法行業以「工商服務業」93件高居首位,其次依序為為「批發零售業」52件、「製
造業」41件。
謝政達說,勞工局每季所公布的勞檢報告,「加班費未依規定發給」總是榜上有名,違反
比例也是最高。謝政達強調,雇主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如有必要使勞工超過
正常工時或假日工作,不論時薪制或月薪制勞工,皆需依法計給加班費,不能讓勞工「做
白工」。
勞工局表示,今年第一季已針對量販業及國道客運專案等33 家進行勞檢,後續則將就醫
療機構、建教合作業者、養護機構、幼兒園及遊覽車暨國道客運等實施勞檢,違法業者除
依勞動基準法開罰2萬元到30萬元,並公布違法業者名單。
4.備註:
大企業罰30萬根本不痛不癢
請大家一起來支持"違法雇主,課以刑責"
如此一來,除了勞工局與勞動檢查所
檢警也能一起加入偵辦違法雇主的行列
才能改變企業主一罰再罰也不怕的情況
另外
司機常常超時工作,常坐國道客運的鄉民保重
疲勞駕駛和酒駕一樣,很容易發生事故
作者:
abc06 (阿咧)
2013-05-24 00:44:00罰這麼重 是不是非得看到企業倒才甘心?
作者: clover1211 (絕處合易幾逢生) 2013-05-24 00:45:00
這應該是故意的吧
作者:
c255120 (( ̄▽ ̄#)﹏﹏)
2013-05-24 00:45:0030萬大驚喜
作者:
lolic (lolic)
2013-05-24 00:45:00重罰 顆顆
作者:
gdsword (鍵盤熱炒店老闆)
2013-05-24 00:45:00老闆要抓去關才對 而且不能易科罰金 關幾天就好不用多
作者:
gdsword (鍵盤熱炒店老闆)
2013-05-24 00:46:00有錢人就怕被關而已 罰錢他根本沒在怕
作者:
wolf123 (沒回信代表徵到人!抱歉)
2013-05-24 00:46:00安安 隨便抓一個服務業來開刀好嗎 兩周時數12X小時的一堆
作者:
Modeler (♥ε ♥)
2013-05-24 00:46:0030萬…因違法所省下的人事成本都不止這些了…
台灣私人企業很多都這樣,一個人做兩個人的事,然後再給加班費,狠一點的用責任制來壓你.有給加班費算不錯了, 有的又要符合法規又要員工把事做好加班系統有卡,結果加了班,還沒辦法填.
作者:
ss84216 ( 焛 )
2013-05-24 00:54:00這兩家薪水是最多的嗎
作者:
magi3Q (我ä¸è¦å›°é›£æŠŠæˆ‘馬åŠä¸‰)
2013-05-24 00:57:00客運:不排除出走!.....啊糟糕 出走就不能壓榨司機了囧
作者:
SSSONIC (...)
2013-05-24 01:05:00下輩子投胎看準點 生在鬼島認命點吧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3-05-24 05:39:00違法企業或老闆,不用判徒刑,判個拘役30天就行~
應該採累計的,這次30萬下次60萬再犯120萬...不然誰怕你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譯社)
2013-06-08 12:42:00不用刑罰拉,80萬起跳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