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llew (Yew)
2016-06-18 08:31:51以前的經驗想拿出來確認一下
之前的工作是約定月薪的正職
但工作是看公司有沒有接到委托
員工才要出外場
公司沒有接到委托
其實就沒有事情可做
公司有的時候一個月的委托案很多
每週六天都是早上6點上班打卡
下午五點打卡下班
有時沒有委托案
就可以休假一天或半天
工時不穩定
談薪水時是說就當每天朝8晚5
工時8小時
沒事就會讓你放假
有事就補回來
未提及加班費
這種工時亂七八糟的工作
怎麼算加班費?
每月公佈下月的假表時(公司確認完委托案後)
(畢竟要每週預留超過60小時的空間給公司安排)
不能配合的時間請假怎麼算薪水?
還是這種工作不能當約定月薪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