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oPan (晴天)
2016-10-06 10:42:17試用期到了,主管告知不繼續任用
主管就告知,叫我自行去公司的系統辦離職手續
這樣是不是會變成所謂的 自願離職
而並非 非自願離職
感覺公司不想付資遣費
http://i.imgur.com/LyvJzMc.jpg
作者:
lisa68 (vivia)
2016-10-06 13:26:00如果以不適任解雇的話,請公司開非志願離職書
作者:
LeoPan (晴天)
2016-10-06 18:22:00人資回答,因為考核表沒通過,因此不算正式員工,要簽自願離職......
作者: pythianego 2016-10-06 19:53:00
資遣費少少的,重要的是後面的補助...跟他說沒非志願要請勞工局介入申請調解了
作者:
lisa68 (vivia)
2016-10-07 23:43:00當初面試有雙方約定試用期考核的事情?標準是如何嗎?怎麼樣的表現叫通過或者不合適?
基本上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 以不適任解雇依法你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 資遣費
作者: kaede712 (大和設計很糟糕) 2016-10-08 21:04:00
光是試用期就已經不符合勞基法了,去吉吧
作者:
LeoPan (晴天)
2016-10-16 11:54:00謝謝各位,最後已順利解決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 要繼續努力找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