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zukitw (◎ ω ◎)
2017-02-21 19:41:1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gymrIE ]
作者: 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血汗餐廳!實習生離職 竟遭求償59萬元
時間: Tue Feb 21 13:12:18 2017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81788
血汗餐廳!實習生離職 竟遭求償59萬元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1981788_1.jpg
離職實習生及員工出面控訴業者。(記者張菁雅攝)
2017-02-21 12:37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2名餐旅系大學生去年7月到台中市某家高檔餐廳實習,因不堪
超時工作,身體過度勞累,在今年1月初離職,卻遭餐廳業者以未提前預告離職為由,向每
人求償59萬元。當事人及家長今天在市議員張耀中陪同下出面控訴業者,並要求勞工局維
護勞工權益。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1981788_2.jpg
離職員工遭業者求償59萬元。(記者張菁雅翻攝)
王同學、呂同學去年7月到這家餐廳實習,月薪是2萬8元,王媽媽出面表示,女兒一天工作
10幾個小時,卻沒有加班費,因為是老闆幫她們打卡,打完卡繼續工作,甚至去年9月28日
颱風照常上班,不但如此,老闆常飆罵員工,女兒因睡眠不足、壓力太大,身體已出狀況
。
呂同學也說,她每天至少工作12小時,老闆以動作太慢為由,要求她做完工作才能下班,
不但沒有加班費,薪水還會被扣,有一次只領到1萬6000多元。
同樣已離職的餐廳主廚表示,老闆常罵員工「你是白癡嗎?你沒有腦嗎?請你幹嘛」,對
實習生的言語暴力更多。
2名實習生及主廚、助手在今年1月初相繼離職,依照餐廳的勞動契約,員工若要離職必須
在「3週前口頭告知、20天前提出離職單」,4人未依規定辦理,被業者要求賠償營業損失
1天1萬元,共31天,精神撫慰金1天1萬元,共28天,合計每人需賠償59萬元。
張耀中說,實習生也應該受到勞基法保障,更何況這家餐廳的勞動契約明顯不合理,他要
求勞工局盡速調查並開罰。
勞工局副局長林敬璋表示,初步調查,該餐廳員工每月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上限,工作7日
未休1日,已違反勞基法,依法可裁罰雇主2萬元至100萬元;另外,勞動契約若牴觸勞基法
,是無效的,勞基法並未規定勞工離職必須提前預告。
餐廳老闆對此不做回應,僅表示已委託律師處理此事。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6-02-21 13:13:00我看新聞說是貴婦級...不知道是哪家
作者:
s214742 (Avatar)
2016-02-21 13:13:00台中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6-02-21 13:13:00重罰兩萬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6-02-21 13:13:00根本幸福企業阿
作者:
obvo (絕對★絕望★腎豬)
2016-02-21 13:13:00靠 這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6-02-21 13:13:00哪間怎不敢說 還是要自己去網站查?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6-02-21 13:13:00台灣實習制度真的很瞎 不說未來職場究竟能不能應用 強迫實
每次都打2萬-100萬 哪個企業被罰到100萬過? 偉哉鬼島
作者:
rayxg (序順不影響讀閱)
2016-02-21 13:13:00哪間餐廳阿,記者再混阿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6-02-21 13:14:00記得還有人說過讓你實習沒收錢就不錯了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6-02-21 13:14:00實習還要繳學費就夠扯的了
作者: zzro 2016-02-21 13:14:00
現在的年輕人真不努力
作者: yumika 2016-02-21 13:14:00
政府快來呼籲喔
勞基法並未規定勞工離職必須提前預告 不爽當天可以走?
作者:
lu760423 (腦袋爛掉了)
2016-02-21 13:15:00勞基法並未規定勞工離職必須提前預告 有這條?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6-02-21 13:15:00一般學校也都沒嚴格篩選或簽一些保護學生的條款合約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6-02-21 13:15:00造成其他同事負擔 一天求償一萬 所以薪水要給58萬
作者:
citywall (轉角處的驚嘆號!!)
2016-02-21 13:16:00哪一家餐廳啊? 誰知道你是帶風向還是包庇為虎作倀啊?
想起大學暑假爭破頭要去實習 結果是要搬貨搬整天 可以學什麼鳥碗糕?
作者:
alamabarry (.............)
2016-02-21 13:16:00這就是台灣所謂""實習"" 或是什麼"建教"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6-02-21 13:17:00垃圾
作者:
cpc21478 (ã«ã‚ƒã‚“ã±ã™ãƒ¼)
2016-02-21 13:17:00實習=低廉的年輕勞動力
作者:
wt5566 (commend & comment)
2016-02-21 13:17:00所以是去台中"哪家"高檔餐廳實習?
作者: sun19930704 (加不) 2016-02-21 13:17:00
實習生幹嘛領薪水 以前當學徒還不是操的要死也沒薪
可以當天走啊 但後續公司如果因此而有營業損失會告你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2-21 13:18:00有規定時間阿~~但這種做半年得我記得好像才兩三天還是一個禮拜前提就好了
作者: leafall (一葉知秋) 2016-02-21 13:18:00
重罰兩萬
作者:
chunglee (李姓中壢選民)
2016-02-21 13:19:00推樓上,既然顧主認為實習學生離職會造成58萬損失,那他們應該值多少薪水了?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2-21 13:19:00不過廠商違法爭議比較大吧
作者:
aben15 (唉)
2016-02-21 13:19:00勞基法是有規定離職前預告的條則,但此例好像不適用
作者: knml (法師) 2016-02-21 13:20:00
台灣一堆垃圾
作者:
pool3690 (popfg)
2016-02-21 13:21:00震怒,重罰2萬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6-02-21 13:21:00台中七期輕食烘培餐廳,s...開頭 新聞底下的推文
作者: drigo 2016-02-21 13:22:00
永采?
作者:
aben15 (唉)
2016-02-21 13:22:00而且勞基法並未規定離職未提前宣告會有什麼處罰。
作者:
GGishot (一整個欠噓)
2016-02-21 13:23:00蘋果新聞有故意拍到,叫什麼spaxxx. 藍色落地招牌
作者:
NaaL (Skyline)
2016-02-21 13:27:00”2名實習生及主廚、助手在今年1月初相繼離職”,所以這次老闆大約淨賺59*4=236萬元~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2-21 13:27:00服務生一天可以幫你賺2萬 那你給那什麼鬼薪水 幹你媽的
作者: coolp77 (翔) 2016-02-21 13:29:00
垃圾老闆~爛政府重罰兩萬,鬼島偉哉
作者:
j31404 (戈登主廚)
2016-02-21 13:31:00學生也可以提告 精神霸凌
幹真的狂 罰我OK 照樣求償 這種餐廳居然還有人敢待?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6-02-21 13:40:00作者:
ggus (綠燈幸福)
2016-02-21 13:53:00安排實習的學校呢?
作者:
loght13 (刀)
2016-02-21 13:55:00損失一天一萬......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6-02-21 14:00:00幫實習生QQ
作者: m2468310 (mike) 2016-02-21 14:02:00
這種狀態還不抵制。台灣真的有台灣的玩法
作者:
znck (風月)
2016-02-21 14:03:00原來是實習生 我還以為是建教生
作者:
rixin (啊信)
2016-02-21 14:04:00為了台灣的勞工環境這種店真的要抵制
作者:
armay (小小的大頭馬)
2016-02-21 14:07:00重罰2萬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16-02-21 14:21:00精神慰撫金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6-02-21 14:28:00老闆好強 應該頒獎 請員工還能跟員工要錢呢
作者: gekkojam 2016-02-21 14:31:00
快ㄚ 資動部重罰兩萬ㄚ
作者:
ahbean (東風未放曉泥乾)
2016-02-21 18:47:00台中桃太郎飲食集團的子公司
作者:
Willie4 (國王的新八里東)
2017-02-24 23:23:00又要產生新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啦,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