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ufubpog2 (Cash Tsai)
2021-07-05 11:09:10大家好,我上班的單位屬於這次三級被迫停業的事業,根據政府規定老闆是可以不用付薪
水讓我們在家休息的,但因為工作上還有一些雜事需要完成所以老闆一開始說請我們報工
時給他他再計算薪水給我們,但後來老闆又改口說他自己收入也全部歸零而且勞健保也還
是有幫我們續保每人每個月要多付好幾千元,所以我們也應該補給他一些基本工時,請問
這樣是合理的嗎?我自己上網看一下都只看到有工作就應該付工資,但沒看到勞健保可以
抵工時這種說法,但老闆這樣講好像......也不是完全沒道理?當然我還是希望能多少領到
一些錢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