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明下自身現況
目前這份工作(大樓電力空調設備監控)已經待了4~5年(不定期契約)
約聘公司的前主管約一年多前退休
約聘公司在這一年期間陸陸續續的調換了幾個主管
目前主管約4.5個月前安定下來
而這也是讓人開始待不下去的問題所在
不同於先前主管 現主管由別處調來便想以別處的約聘契約規則套用在我及同事身上
零零總總的細碎事項很多
比如原先不在業務範圍內的空調定期保養.UPS設備的定期檢測.
非駐點場所的設備監控和修復 另外主管與大樓其他主管的不合.爭論.
結果丟工作到我們約聘人員身上等等
現主管下班後幾乎不管事不背責(駐點監控24小時都有人在 前主管和現主管都正常日班
但下班後現場出事前主管還是會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問題)
總結一句話:想把設備維護和運行責任丟下來給約聘人員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