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ing和to play語意有一點微妙的差異例句:He is to take the medicine twice a day跟 He is taking the medicine twice a day.前者表示:這是他正常的藥量後者:他一天吃藥兩次,但這不見得是醫師開的藥量這裡的"to play"也是類似的意思,代表林是第一個正式簽了約的台裔球員代表他在NBA打球是正常的、他該做的事情當然,在NBA正式比賽中上場不是任何人隨便可以做的事情,跟不理醫囑亂吃藥的難度截然不同,所以這裡用"playing"也不會讓你想說的意思跑掉但是"first person to..."是個習慣用法,你要改用Ving就是感覺上有那麼一點點怪怪的。
我不覺得"to play"是任何東西的簡化但我同意其餘的部分,"first to play in NBA":第一個可以在NBA打球的 --> 第一個NBA球員"first playing in NBA" 則是 第一個在NBA打過球的當然在林這個例子,兩個表示法殊途同歸雖然講的東西不太一樣,但是互為充要條件所以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