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傻眼的自刪…

作者: perspicuity (scalper)   2016-08-30 00:36:08
我修過6學分的德文/台大,6學分的拉丁文/師大和輔大,4學分的古典希臘文/輔大。
(還有12學分的日文/台大、法文暑期密集班/政大學的沒有學分、
古典希伯來文3學期/教會學的沒有學分、現代希伯來文2年/政大公企中心沒有學分)
德、拉丁、希臘這三種語言都有很複雜的格變化。
簡單的說,格的變化不會影響詞類。
所以名詞的所有格還是名詞,代名詞的所有格還是代名詞。
our和ours都是人稱代名詞的所有格,所以都算人稱代名詞。
只是比較新的文法分析會
把our稱為possessive adjective (determiner)物主形容詞(限詞),
把ours稱為possessive pronoun.物主代名詞。
我是很驚訝現在的國中教科書還採用古典文法的看法。我不知道kee還要討論甚麼?
我習慣刪自己的文,如果你覺得你的回應很寶貴,請直接回文,就不會被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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