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理解「同情」這件事
但說真的
在國考版上,應該是未來公務員
如果質疑這是非法或不正當程序
怎會是憑感覺呢?究竟哪裡違法?
收費員「事前知悉」與「資遣已受實體保障」
一、事前知悉
1.民國88年,立法院陳明文等44名立委提案ETC採BOT(http://ppt.cc/LVmV)
2.92年BOT甄審、95年營運,收費員均可以瞭解ETC上路即失業
3.收費員是「約僱人員」一年一聘,契約上的權利義務非常清楚
二、資遣的實體保障
資遣─┬─1.領7個月資遣費+5個月轉職補償金
│
└─2.領7個月資遣費+由遠通轉置
以上兩個方案,自己選一個
另外,約僱人員還有一筆每月由政府提6%+自提6%離職儲金(實際金額與年資有關)
從中央到地方,有非常多的約僱人員,無論是靠著裙帶,還是面試靠實力
大家都一年一聘,時間到不續聘的也不少(尤其該機關政黨輪替XDDD)
權利義務本身就這樣,進來前就知道時間到就走人,不然就要再找人(關心)...
收費員的資遣,優於中央地方其他的約僱人員
通常約僱人員離職,只有離職儲金!
※如果覺得約僱人員也是比照公務員權利義務,其實我也不反對
只不過政府預算就這麼多,會排擠到其他預算
可能是經濟、可能是農業,都有可能
另外,員額上,如果機關首長可以晉用福利跟公務員一樣的約顧人員
那約僱人員會不會排擠到公務人員員額?導致遇缺不補→考試缺額減少
不要屆時才才說名額怎被黑掉了!政府真黑
※考試的路上很辛苦,念到書爛、擠破頭,才換到法定保障
如果沒經過這些過程的,也能換這些保障
那大家為何要這麼辛苦?
※ 引述《idforme (Virtual ID)》之銘言:
: ※ 引述《HAPPYKIMO (馬年行大運)》之銘言:
: : 就說好是約聘了
: : 合約載明一年一聘
: : 搞不懂現在那些人是在抗議什麼
: : 是一定要他們轉正式公務員他們就不吵了
: : 但試問這樣對努力準備國考考生公平嗎
: 從高工局的網站上面看
: 最新職缺公告(103.06.27) NEW
: http://goo.gl/rgcIE0
: 職缺是有的, 只是看他們想不想做而已、肯不肯做
: 從原本的收費員, 收收單子找找零錢 薪水35k
: 到可能工時超過八小時、要推銷業務、要顧機台, 薪水22k
: 不過說真的, 如果現在有35k的工作, 只做收單找錢的工作, 應該一堆人搶
作者: dns53 (dns53) 2014-06-28 20:13:00
一群跟風學生 再加上 遠通本身原罪不小的後果 XDD
作者:
l0215e (小魚)
2014-06-28 20:15:00問題是 他們不滿意安置就去找遠通吵 找高公局幹嘛
作者: dns53 (dns53) 2014-06-28 20:16:00
數字板之前甚至有人貼 9x年收的 考試時都被告知會電子收費化
你是不是邱派念太多了,照你這麼低度要求,那都更法令事
前規定在那裡,程序也擺在那裡,是不是當然失權效好棒棒反正您的想法跟我的老師廖公一樣,但是程序跟實體關係在德美可是有數十種學說制度也不是只有一種,請問憑什麼你認為尺只有長這麼一種?一、甄審時遠通是靠著保障就業這一項大加分
作者: duck26 (鴨) 2014-06-28 20:19:00
哦哦,你努力讀書想考上好辛苦最偉大?不然你去當收費員看看啊
二、bot的原案是中華電信等國營事業接你如果要講其他各國收費電子化怎麼搞資遣等的,是有更狠但也有更優惠的,如果照您這樣咬文嚼字就要定於一尊,我想法制也就不用太好好定還搞什麼比較法,咬文嚼字就算了
作者: NOFUUUUU (阿福~如果有乳溝) 2014-06-28 20:21:00
不用講這麼多,考試任用沒錯吧,那健保局呢
如果甄審時沒有納入安置一項評比,要咬文嚼字正當性還比較高,評比納安置這一事還讓遠通拿高高,然後講權義長這樣,那豈不是應該媽的幹這評比拿掉,這etc給宇通幹?照你這種搞法很適合去英國這種新自由主義地方做高官那裡的機關裁來變去,肥是上面衰是下面,呵呵呵
作者: bloodyaugust (bloodyaugust) 2014-06-28 20:28:00
如果政府強迫遠通開相同薪資相同保障的缺會不會是個比較合理的解?
作者: NOFUUUUU (阿福~如果有乳溝) 2014-06-28 20:33:00
所以不就是健保局的約僱比較高級?
作者: recruit 2014-06-28 20:34:00
政府責任就是督導不周 真正責任在遠通
這也有人腦羞噓喔...無言...依法講法好嗎?哪個職業不辛苦XD
作者:
kutkin ( )
2014-06-28 20:42:00跟一般約雇比 很呵....
而且政府若真的腐敗,大可答應他們要求啊!轉公務員+退休金》反正轉嫁的是社會成本,官員又沒差~還能賺到名聲勒!我還覺得,大家都是要考公務員的人了,別被媒體炒什麼跟著覺得有道理,有點法律的sence好嗎?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4-06-28 21:15:00至少從96年開始招考簡章都註明將來會改成ETC,屆時不負責
不用理會那些噓的,反正總有人認為只有自己懂、自己人
作者: duck26 (鴨) 2014-06-28 21:15:00
呵呵,完全只考慮個人的決定,沒想過整個社會的結構因素,唉
duck 所以你覺得要怎樣處理?? 繼續給36k才合理??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4-06-28 21:16:00安置,同時雇用合約就是一年一約,這報考前不都知道?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4-06-28 21:19:00我也當過公家機關臨時人員,合約載明102.1.1~102.12.31
有人想法真的很奇怪,一下覺得我國警察權應該限縮=小而美政府;一下又要政府安置所有約聘員=大有為政府。阿都給你說就好啦!稅繳到90%變成北歐的福利國你願意嗎XD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4-06-28 21:25:00板上也有很多心得提到,當約僱人員期滿不續聘,甚至當職代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4-06-28 21:26:00正式人員報到前兩天被通知走人,他們有聚眾抗議嗎!?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4-06-28 21:28:00遊戲規則講得那麼清楚,沒人虧欠收費員!
而且轉正式公職竟然還有得討論,那所有約聘要不要比照
我自己之前的工作舉例 每天加班到晚上八點以後 假日還要帶案子回家做 才26K...我是真的不知道收費員為什麼能領到36K
作者: siqzo1 (text523) 2014-06-28 21:32:00
他們有的都幾歲人了!?遠通開的缺,他們真的能勝任?開的缺在外縣市他們怎麼接受?政府跟遠通繼然都承諾要安置他們,就該負責!若是他們全都是約聘制,其碼也要全力配合給他們適當的缺一年,即使是爽缺!將心比心,也許哪一天自己就會碰上這種不公平的事!
將心比心,哪邊找這種優退無法勝任遠通,公務員管理是眾人之事,更慘
樓上,所以以後政府的約聘員工,如果做到年紀大,政府就要負責安置?? 這跟年紀有啥關係...不要打悲情牌好嗎...社會真正的弱勢 根本不會像他們那樣有閒整天去抗爭
作者:
kutkin ( )
2014-06-28 21:35:00嘖嘖....我昨天吃了__ 好香呢 為啥他們不能吃
作者: tk747 2014-06-28 21:35:00
遊戲規則就是這樣!!他們憑什麼要政府去安排他們的工作
作者: tk747 2014-06-28 21:36:00
要每個都安排到滿意 怎可能!!給錢也不要 怎作都有人不滿意
甚至自殺的,叫他們情和以堪,那提出措施,來將心比心
作者: tk747 2014-06-28 21:37:00
又要離家近 又要薪水高 又要適合的工作 什麼都要最好的
作者: tk747 2014-06-28 21:38:00
怎樣也沒有這種適合每一個人的需求的工作 也沒辦法解決阿
我看以後國考考到自殺的 也開放申請國賠好了 最好能比照因公殉職 反正台灣人最愛悲情牌
作者: siqzo1 (text523) 2014-06-28 21:51:00
安置是政府給的承諾,不是我給的!不然當初就別給承諾,也不用跟遠通打合約說什麼幾月前要安置所有收費員不然就罰錢。噓噓東的目前的所作所為,有些人會不會對他太寬容?
樓上,是真的有安置啊!只是他們做慣輕鬆的收費工作,這要怪政府嗎?當初工作太輕鬆惹我指siqz
依據律師解釋,何政府欲解約其次政府也給了安置費,也要求遠東,哪裡沒做到遠東並不等於政府,這點認知總該有吧
作者: siqzo1 (text523) 2014-06-28 21:56:00
希望大家都不會遇到不公平的事囉,不然就自己吞下,都別吭聲!政府跟財團都很委屈的~
何況現在討論叫轉公職,噓噓東做的不好,因此政府開放轉任公職? 我不知道你是否覺得這邏輯有點不通?
所以不公平到底在哪裡 你講不出來不是嗎?= = 約聘本來就是每年續聘 請問你當約聘前知道不知道這件事情咩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6-28 21:58:00根本看不到不公平的事情啊
作者: recruit 2014-06-28 21:58:00
放大絕幹嘛 又是不挺收費員
不公平,哪些人被解聘可以拿的目前比他們好的條件就公平來討論阿再討論公平,轉任公職對那些考生、其他約聘聘就公平?
作者: tk747 2014-06-28 22:03:00
台灣就是太多人都自私 只想到自己 國家總是欠他別人總是欠他
作者: siqzo1 (text523) 2014-06-28 22:05:00
我沒挺他們轉任公職!
作者:
gses (永恆)
2014-06-28 22:10:00不公平在哪+1 求解
作者: bloodyaugust (bloodyaugust) 2014-06-28 22:13:00
雖然原Po已經回答了但我有點想問問上面幾位非常氣憤的網友們如果政府強迫遠通開相同薪資相同保障的缺
作者:
gses (永恆)
2014-06-28 22:13:00最好是沒安置 有人是在放空喔 是他們不做 去爬文再來好嗎 新來的喔
政府現在就提告,依合約內容走,合約如何規範遠通、政府、收費員的部分,該怎樣就怎樣就怎樣跟薪資多少,遠通要讓他們當總裁也不會有人有意見
作者:
gses (永恆)
2014-06-28 22:17:00私人公司的故事 一般人基本上沒意見xdd
作者: bloodyaugust (bloodyaugust) 2014-06-28 22:22:00
其實整個系列看下來,似乎沒人挺他們轉公職的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6-28 22:24:00合理的解應該是收費員去告遠通才對
別說民意,政府想偷渡實務上也不可行可約是政府對遠通簽的,收費員只是利害關係人
作者: ikkoku999 (紫羅蘭獅子) 2014-06-28 22:27:00
那對現在在苦讀的準備考國考的公平嗎!
作者: dns53 (dns53) 2014-06-28 22:30:00
哪有不可行 健保局剛成立之間就偷渡一次了XD顆顆 別不懂裝懂只是那次有急迫性+特殊性 而且很久之前了 現在亂世又明目張
本篇原PO都解釋過了 下面那篇還附網址 自己睜眼看
作者: dns53 (dns53) 2014-06-28 22:31:00
膽 我跟你保證...絕對後患無窮 現在沒這種爽事了啦 洗洗睡更何況白紙黑字 私人公司接手 我只能再次說 洗洗睡 賣來亂
作者: maersksea (池袋西口公園) 2014-06-28 22:39:00
推always0410
作者:
ant74214 (Ⓔ電信-小狗)
2014-06-28 23:38:00你GOOD 思路很清晰 希望你能考上 歡迎你
作者: zard1983 (zard) 2014-06-29 00:24:00
說低不錯 推一個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6-29 02:11:00這篇算懶人包了 這個事件終於有懶人包 推下~~不少板戰成那樣 除了噓噓東顧人怨以外 很多人不了解也是原因之一
照理說是沒7個月資遣慰助金的,故意提前解約比照資遣,已經很佛心了。
作者:
Saytzev (good)
2014-07-01 15:44:00這兩科我補林隆的耶
他們是要政府給他們約聘缺~是想說反正約聘也是靠關係進去的,政府多生幾個給他們又沒關係(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