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yKoan ((別真的出來阿))》之銘言:
: 標題: [課業] 刑法185-3是否需要探討主觀犯意
: 時間: Fri Aug 1 23:30:40 2014
:
: 案例:
: 甲受邀到乙家用餐,乙為了款待甲大秀廚藝,其中有道菜色A餐點用了大量米酒
A餐點是否為眾所周知之餐點,例如燒酒雞,通常之人應該知其含有酒精成分
如果是燒酒雞,那至少是未必故意
:
: 而A餐點正和甲胃口,甲愉悅的享用A餐點後,不覺有異
不覺有異,通常之人喝酒會有感覺
但如果題目改成甲是常常交際應酬,對於酒精無感,也許會不覺有異吧
: 駕車回去途中遭警察酒測,酒測值高達0.3
:
: 試問:甲是否成立18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