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剛畢業 有報考這次的一試
但呵呵 所以我是直接把明年的司律當成目標在準備
最近唸書科目分配上有點問題想請教
各位前輩都知道 司律的科目非常的多
有些人是會一次專心讀一科 讀完再換下一科
好處是可以一次把該科的架構完整建立起來
但壞處是有可能讀到後面前面的科目忘掉
有些人則是會各科並進 好處是各科都可以保持一定的溫度 壞處是各科進度都會比較慢
我之前補習刑法是鄭闕師,他比較建議後者
理由除了上述之外 老師認為律師不是要有哪科特別強 而是要各科皆不廢
但最近實施起來真的有種各科進度都很慢
的感覺
我的方式是三天一輪 民事法 刑事法 公法
商事法我想說比較技術性 等到後面再唸 先把民刑公三大類科唸起來
不曉得各位前輩們採取的方式是?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