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好警察不是考出來的

作者: sinksink ( ?)   2014-08-25 14:11:44
原來是同為考委等級黃錦堂老師,出來叫戰條子考委跟黃人行總長,
我想說除了考生外,誰會出來跟惡勢力強大的警系抗衡
其實內外軌不管哪一軌或改成哪一制,現在的問題有很多,真心希望不管變什麼制
都會出現比現在更好的狀況。
比如說要培養法治國家警察好了,現行各大學法律系等等有開警察法的目前僅中正大學
法研所的話要算上鏘公,不過依我旁聽兩年的經驗,嗯…我認真認為警察法還是要用教的
而不是寫報告的方式… 我國非警察系統教警察法,跟深入研究警察法的,真的不多
這樣是要怎麼搞法治國家警察法,土法鍊鋼?
講說外軌的跳板啦等等,那訓練一年半這麼多年了幹嘛不設賠錢條款呢,
and我看外軌的一年訓練課表臉就黑一邊啊,那樣雜而少的堂數你是要教什麼鬼
更不要講還是重複上憲法等等,要是有上更精實或更實務就算了,沒有還叫人亂寫報告了

是不是最後跟公務員基礎訓等等近似,根本就是social、玩、強身健體的功能還比較高
內軌,比起軍方來警大是真的很扯啊,課表已經很多年不設公開可查了,
之前軍法官考試改制等等,國防法律系為了因應此增加軍行組等等,加了一堆行政法
、新課程、跟數科實例演習課,
但是警大一天到晚在靠北外面競爭,課程精進變更的卻很少
你自己擺爛的比國防法還嚴重,怪人家外軌的踢館翻桌,這豈不是在搞笑嗎?
一直在那邊服從很重要,
鬼了不管採哪一種制哪一國條子的訓練有像我國浪費一堆時間搞老把戲在搞服從的
真的要不服從的,入學或外軌基礎訓撐不久就閃了,你是要多服從啦
是要彰顯你們條子不好好處理工時等等,只好用濫賞少罰代替,法律上的服從手段使不了
只能用學長弟還有group的黑白道意識要求服從嗎?
補充酸一下,再跟k大戰也只會耗損我考前念書不足時間,但是因為我個性不好很愛酸
來酸一下
說警大是大學不是技職訓練所哦,看來是搬出自由學風論來啦,
我國很多開課不想好好上的師長
都很愛用這套呢,像我憲法的業師也是被人家酸到賣國賊的「坎層」,
才會十年來第一次要單獨開國家組織法呢,
我國如果真的想搞專業學院我也沒意見,但是呢像法國的文官學院我國搞成這德性
如果條校能進化成學實兼備專業學院,我當然也為這國家稱慶呢,問題是現在不是啊(攤)
作者: pttnewfoot (foot)   2014-08-25 14:14:00
作者: cashliu (QQ)   2014-08-25 14:20:00
只能推s大了...封閉的內部文化不改,外在制度也難救
作者: sma7061 (sma7061)   2014-08-25 14:27:00
看的好爽XD不過未看先猜到時一定又會有人說你仇警brabrabra~
作者: sinksink ( ?)   2014-08-25 14:42:00
反正一堆人都是好命躺著幹在那邊一天到晚講要正向講別人沒禮講別人仇什麼的傢伙,不就是這種人太多,我國國勢才會今天這種死人地步嗎
作者: ffdagger (風紋熊)   2014-08-25 14:50:00
拜託贊成外軌設賠錢條款的那位大大告訴我現行到底有那個通過國考的公務員離職要賠受訓費用的? 警察就該這麼沒人權嗎?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4-08-25 14:55:00
sink還不趕快去練考古題
作者: riverchou   2014-08-25 15:12:00
公認素質最好的香港也沒有警大
作者: sinksink ( ?)   2014-08-25 15:32:00
推cla大,還是練考古題比較實在,人權論?這麼愛講人權論,我有跟老董太師勸不可不計公務員訓練為年資,我這人知行合一、仁智義盡,條校或條子之所以要求賠錢就因他們自己很愛講的強調安定,但是安定跟外軌與否不是一回事反正要酸什麼都能酸啦,像黃總長要戰雙軌時才會講美國1964年就因女性依民權法案主張身高體重不合理廢掉了我卻十年前為了這種鳥事進不了條校,十年後今年搞不好還是會因此沒過,努力成功論的人要酸我廢材我隨便你酸嘛要酸出一張嘴的我也先回文好了,不好意思當年要不是重修加上那時候很難上修,我也是很想修李震山大法官條子法後來山城請警大洪文玲老師來開警察法還是我拜託太師等我什麼都不是,我也沒有背景沒有人脈,也沒有要用理欺人,但是媽的不管要採哪一軌,從2005、2006以來一直沒改革教學訓練內容,你條校是托大怎樣啦,欺負別人沒念外國法不知人家條子長怎樣就是了?對了再次聲明,不好意思我是在成大自修念書我不是成大人然我酸文只代表我個人,與我念的學校與老師全無關係感謝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2014-08-25 17:29:00
應該要廢除警專警大學生賠款的不合理規定才能驗證正期生的離職率、抗壓性高不高
作者: sinksink ( ?)   2014-08-25 17:32:00
str兄說的也是一番道理啦,畢竟法實證最常用的就對照組不過我看政府缺錢缺很大應該是不會同意xd,講到這裡,要酸一下國家對條校賠款追率很高對軍校很低,為了這事還驚動被酸不查院的監察院,我國作法實有必要一致啊
作者: neoa01 (bravo)   2014-08-25 17:46:00
學教師,逐漸廢除公費,改自費。而且離職率來說,目前正期未滿服務年限有賠錢+兵役問題;他就一般生只統計結訓後的離職率,怎一般生不統計服務4或6年後的離職率與正期相較?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2014-08-25 17:48:00
根本就處心積慮汙名化特考班 XD
作者: Lordskylimit (⊕千叟翁™)   2014-08-25 20:57:00
正期的污衊專科班很正常,舉凡軍人.警察.中醫師皆然
作者: defenders (right)   2014-08-27 01:00:00
推"廢除公費制"就不會有這麼多?雙軌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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