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nowknife (For The Horde)
2014-09-07 19:58:01前幾天上考銓制度 補習老師提到這例子
好像說真的可以給他通過
不過老師很刻意提到法律不外忽人情
而且這個在法律上還可以有憑有據
在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第五條
http://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J060017002
五、各機關公務人員借調或兼職期間,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最長以四年為
限,但借調或兼職之職務有任期,且任期超過四年者,以一任為限。
前項人員如係擔任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具有所任職務之任用
資格。
而且還是以領澎湖縣的薪水為名目 在高雄工作
聽說在偏鄉好像有額外加給喔
就算同事不滿 還是有免死金牌在身
到四年過了之後應該還是要回去把剩下的服完吧
不過說真的這個法規誰注意得到的啊
大家覺得呢?
作者:
yanki826 (無言也是藝術)
2014-09-07 20:11:00如果回高雄 但還是澎湖加給 這實在不公平吧!政府財政是這樣亂給?!
空難是一回事,制度綁六年本來就是規定此例一開對這些地特再考高考的人情何以堪
規定有預想到空難倖存者這個問題嗎?我猜是沒有如果規範沒預想到,例外發生了排除適用也不是不行
我對調不調是沒啥意見 但佔澎湖的缺是怎樣........
我本身地特考花東,到最後還不是乖乖考高考再調走如果這都調成,那綁約制度也可以廢了
規定為什麼要預想到空難?要海難、車難要不要比照?空難就是比較大的交通事故(車禍),跟規定無關不然要重大車禍也可以以照嗎?生死之間,驚嚇程度一樣啊
有沒有預想到跟預想到可是不做例外規定不同,我是純論沒有預想到的部分,那就代表法規範不適用這種情況
作者:
kai761 2014-09-07 20:49:00新聞裡,銓敘部長都說實務上很有彈性可用商調或支援了。
工作地點跟空難到底有沒有關係?如果沒有關係為何要預想
作者:
kai761 2014-09-07 20:50:00雖然,依法是須"業務需要"才能借調,不能考慮其他因素ex空難不過,既然部長都這麼暗示了,就照辦吧,知道當官好處了吧
如果在民間工作,根本無此議題,工作地點跟個人發生什麼大事無關,一般人就是辭職,換工作公家就是礙於選民壓力
作者:
bofay (啵啵啵)
2014-09-07 21:15:00的確是觀感比較重要阿.. 真的昰此例一開 會一大堆後續問題
空難的創傷+恐懼跟澎湖政府何干?航空公司該賠就賠請教在私人公司工作,也有創傷恐懼的要怎辦?兩見是偏偏要弄成一件事
作者:
bt9527 (9527)
2014-09-07 21:22:00如果經心理醫生公正評估真的因此次事件造成創傷 開具證明而已借調模式進行 那倒也還能接受 不到心理創傷程度就免了制度建立不易 惡例一開 將沒完沒了 制度哪天就被侵蝕掉了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9-07 21:24:00不能搭船嗎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遠です。)
2014-09-07 21:25:00心靈創傷的人會暈船拉...都快變特區了..制度..?有差嗎..
作者:
bt9527 (9527)
2014-09-07 21:25:00怕以後有人說他天生不敢搭飛機 豈不也要讓他調回本島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遠です。)
2014-09-07 21:26:00真無言..還法律不外乎人情咧,在高雄領澎湖的加給?什麼啊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遠です。)
2014-09-07 21:27:00個案..那全台灣有2100萬人,就有2100萬個個案.
2100萬人都劫後餘生? 所以我才說扯其他的沒意義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遠です。)
2014-09-07 21:29:00你怎麼知道2100萬人沒有劫後餘生?劫後餘生的定義又是什麼?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遠です。)
2014-09-07 21:30:00火車翻車算不算?山崩看見別人在眼前被壓死算不算?
作者: florac (florac) 2014-09-07 21:33:00
只因江院長一句允諾,就不惜破壞制度...佔澎湖缺,拿偏鄉加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遠です。)
2014-09-07 21:35:00那個哥哥死了吧...
作者:
tgsh (宗師)
2014-09-07 21:38:00我個人是不反對借調,不過有兩點但書:1.不能領地域加給。2.要給澎湖縣補人空間看是要用委外還是約僱的名目吧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遠です。)
2014-09-07 21:39:00算了..敢開口享特權,就要有等著被排擠的覺悟~
作者:
kai761 2014-09-07 21:39:00借調回本島,不能領地域加給。 八十二局肆字第22604號函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遠です。)
2014-09-07 21:43:00但那函是講公立學校教師..服務於山僻地區之教師借調至縣政府教育局服務不得支領地域加給。
作者:
kai761 2014-09-07 21:59:00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9-07 22:39:00
推a大,一樣劫後餘生 空難活著的有比較特別?在生死邊緣走一遭的 那種恐懼感不會比空難少
作者:
abc06 (阿咧)
2014-09-07 22:45:00不爽不要做 可以辭職
作者: ben1122 (看333小朋友) 2014-09-07 23:11:00
不要破壞神聖國家考試好嗎?
============ 這篇是來測風向的 =============== XDD
作者:
Smush ( )
2014-09-07 23:34:00希望綁約制度可以廢除,此例就是一個契機
高普綁約應該廢除,地特綁約應該加到十年不爽不要考地特,要定居該地的才去考
老實說,她不接受可以辭職回本島,本島工作也不少,就看她怎麼選,不是只有"一定要調"這種選擇
作者:
tgsh (宗師)
2014-09-08 00:31:00補充第三點但書:以後如果有人以經歷過車禍、甚麼禍為由申請用借調方式轉調家裡縣市或家裡走路可及機關學校也"應"核准。
作者: kyoiron 2014-09-08 09:16:00
不敢搭飛機是不會搭船喔 怕麻煩當初地特報三小澎湖啦當年台南高雄屏東是沒開缺喔 一定要去澎湖考試就是了?
作者: mmchen (艾斯雪雷凱特拉斯) 2014-09-08 10:14:00
會怕就辭職阿,重考不行?
作者: jis0077 (一個人的輕旅行) 2014-09-08 19:56:00
法律明文規定 不行就是不行!如果這次妥協 那特考綁約規定就直接廢掉 然後已經綁約的人全部取消綁約! 這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