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侮辱和誹謗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0-24 03:35:46
想請教一下各位版友
309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 和 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
這兩個加重是屬於 構成要件加重 還是 罪責加重?
因為書裡沒特別寫 網路稍為搜一下好像也沒看到..
不曉得各位大大是覺得哪一個?
我個人是想說是不是 構成要件加重? 但不曉得對不對..
謝謝!
作者: Herojojo (英雄啾啾)   2014-10-24 07:07:00
構成要件加重,因為不是因為你身為一個什麼人侮辱了誰,而是因為你所傳遞的意思用了一種能讓更多人更加知道的方式而加重。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24 09:47:00
構成要件吧~因為手段更惡劣~
作者: defenders (right)   2014-10-24 12:02:00
通常"罪責"會是有特定身分,但還是有例外,如:侵占跟業務侵占,有爭議
作者: spy11111 (我最愛5566拉)   2014-10-24 13:12:00
是構成要件加重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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