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二的解答很怪,如果他認為稻穗已經附合,哪來的收取權的問題,我看這個作者自己題目都沒出好吧,喔,抱歉沒看到他寫稻穗跟稻米.66是在講果實還沒分離前,換成811就是講果樹跟土地附合,其實他只是用兩個題目從兩個不同的角度講.其實兩題都可以從66跟811的角度分別回答.
作者: lucifertn 2015-07-05 22:25:00
稻穗用附合非常奇怪,因為它是用種子種出來的。通說認為,種子自種植時起,植物自種植時起,為土地之重要成分,應以孳息解題為宜。所謂附合是指兩者相結合,意即結合之前乃各自獨立存在,稻穗是由土地種出來的,應不符前開情況。更正:種子應為播種。811的重點應在,條文沒寫的要件為所有權須不同人,而且法律效果超強,所有權終局確定,除了類似766這種法有另定的,動產的所有權利完全消滅,縱分離後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