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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因受昌鴻颱風影響延期致無法參加本次
考試的應考人可申請退費之相關辦法說明:
一、 退費條件:該等級全程缺考(如有到考其中1節者則不適用本辦法)。
二、 檢附相關文件:
1. 退費申請書。
2. 考試入場證正本(如遺失請另行註明)。
3. 檢附或敘明無法參加本項考試事由(例:無法請假、接續有出國行程……等),並請親
筆簽名。
三、 辦理方式:以上檢附相關文件請以郵局掛號寄送至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收件人: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
四、 其他相關說明:因考試未延期一周以上,仍須扣除行政作業費60元後,其餘費用退
還。